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更新时间:2024-09-10 00:04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中国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隶属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管辖。

历史沿革

早期发展

1912年2月,清帝退位,云集上海的一批早年加入同盟会的南洋归国华侨为了支持新生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加强华侨与祖国的联系,并吸引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即开始酝酿组织归侨团体。由吴世菜、庄啸国、王少文、白频洲、徐瑞霖等人发起组织,新加坡归侨吴荫培、谢碧田也从南京前往上海参与筹备。3月,中国最早的华侨社团组织南洋华侨联合会”(后定名为“华侨联合会”),在上海张园(今北京西路静安寺一带)举行成立大会。大会制定并通过了章程。

1926年1月,改组后的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与会海外代表彭泽民等32人于开会前先期回国,联合组织了一个海外代表办事处;又于大会上提出组织统一机关,以谋联合,而期互助,获大会一致通过,决定“由本党赞助组织华侨协会”。24日,海外代表团乃开会讨论筹备事宜,决议组织华侨协会筹备处,选举彭泽民(国民党中央海外部部长)等7人为筹备员,全体海外代表则负责返回各地筹备组织支分会。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南洋各地相继被日军占领,华侨辗转回国,很多汇集于陪都重庆,境遇相当艰苦。1942年5月10日由昊铁城、马俊超及其他一些热心华侨人士发起,在重庆成立了南洋华侨协会,主要开展联系华侨、服务华侨的工作,重心则放在缓解归侨困难及筹划战后侨民事业的恢复上。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南洋华侨协会亦随迁南京,海内外会员增加。

1947年秋,南洋华侨协会召开大会,更名为华侨协会总会,组织更加扩大。华侨联合会、华侨协会和华侨协会总会,是国民党体系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归侨组织。

抗日战争时期,延安的华侨在中国共产党的关怀下成立了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后易名为中国延安华侨联合会),以此作为经常联系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团体,这是党领导下的第一个华侨革命群众组织。抗战中,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组织延安的华侨进行抗日救国的斗争,并通过在延安的华侨联系海侨胞共同抗日。为了便于开展对海外侨胞的统战工作,加强对归侨干部战士和群众的领导,1938年秋,中央有关部门即从延安抗日军政大学、鲁迅艺术学院、陕北公学等学校挑选二十多名华侨共产党员和青年学生组成海外工作团,由朱德亲自担任工作团主任,成仿吾负责具体工作。在党中央机关中,成立了中央华侨工作委员会,中央书记处成立中共中央党务研究室海外研究组,均由朱德负责。

1941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海外工作委员会(简称“海委”),仍由朱德任主任,叶剑英及延安归侨多人任委员。这是党在抗战时期领导侨务工作的最高机构

1940年9月5日,由华侨留延办事处发起,延安华侨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杨家岭大礼堂召开,洛甫(张闻天)、吴玉章、王明等中央领导同志与来自新加坡、英国、法国、美国、印尼等国的归国华侨170余人出席大会。会上,正式宣告成立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简称延安侨联),提出了“侨联的中心任务”是“一、努力学习准备将来工作;二、研究侨胞所在地及各地侨胞的状况;三、研究华侨工作的政策和策略;四、加强对外的宣传和联络工作”。

1948年,延安侨联转移到晋察冀解放区的河北平山县下半年,延安侨联为选举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召开会议,会上决定改“延安华侨联合会”为“中国解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至此,延安侨联胜利地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延安侨联自1940年9月正式成立,到1948年下半年改称为“中国解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活动达8年之久。

延安侨联转移到河北平山县后,1948年下半年,经谢生、罗道让和吴田夫商议确定:“中国延安华侨联合会”改名为“中国解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解放区侨联),主任仍为谢生。解放区侨联并无单独的办公场所,会址就设在西柏坡李家庄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后改为中共中央统战部)三室华侨组的办公室内,干部则由该华侨组干部吴田夫同志兼任。

正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历了八年抗战和多年内战洗礼的国家百事待举、百废待兴。由于连年的战争,国民经济处于全面崩溃的边缘,工农业生产极度萎缩,物资奇缺,人民生活极端困苦。为了振兴经济,中共中央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合理调整工商业,大力发展工农业生产等一系列经济措施,使新中国很快从困境中恢复过来。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发展,知识分子的重要性日益突显。195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会议,周恩来总理做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此后国务院教育文化委员会、高等教育部和华侨事务委员会等成立专门动员海外知识分子回国的办事机构着手进行工作。

1956年6月1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参加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简称“中侨委”)第四次(扩大)会议的全体人员举行了座谈会,会上一致通过决议,成立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全国侨联)筹备委员会。6月24日,筹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对全国侨联的基本任务、全国侨联章程、成立大会日期、各地代表人数、会址和编制等问题广泛地交换了意见。并成立了两个小组,负责起草章程和工作计划。7月11日,筹委会举行了第二次会议。会上通过了全国侨联的章程草案、工作计划、宣传提纲等文件。会议还要求将章程草案于本月发往各地侨联征求意见,限于8月底把修改意见提交筹委会常务委员会。9月15日,章程起草小组研究各方面修改意见,并进行修改。9月底,筹委会常务委员会做第二次审议,并在成立大会开幕前提交筹委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然后确定为提交成立大会的章程草案。

1956年10月5日上午9时,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成立大会在中国首都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全体代表首先通过了大会议程,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提案审查委员会名单。大会全体一致通过《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方方副主任委员作《关于全国侨联工作方针任务决议草案的报告》,大会全体一致通过全国侨联工作方针任务的决议。大会选举了全国侨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1978年12月17至28日,第二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于在北京举行。这是侨联停止活动十二年之后,各界归侨代表的第一次全国性聚会,根据新时期的总任务,提出全国侨联和各级侨联今后的工作中心是: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规定的路线,动员归侨、侨眷同全国人民—道,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1984年4月11至16日,第三次全国归国华侨代表大会于在北京举行。大会修改并通过于全国侨联新章程,会议总结了五年来侨务战线拨乱反正、落实侨务政策的成绩和经验,要求各级侨联继承和发扬华侨爱国传统,更好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更广泛地团结全体归侨;侨眷和华侨为实现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做出积极贡献。

1989年12月18至22日,第四次全国归国华侨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研究了侨联的工作,修改章程,选举新的领导机构。

1994年6月14至18日,第五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了侨联的工作,修改了章程,对“侨界十杰”和899名先进个人和96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并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

1999年7月12至15日,第六次全国归国华侨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了侨联的工作,修改了章程,并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

2004年7月20至23日,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总结了侨联的工作,修改了章程,对侨界“十杰”和890名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20名中国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80个中国侨联先进集体、80名中国侨联先进工作个人进行了表彰,并选举产生了新的领导机构。

2009年07月14至17日,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修正案)》。

2013年12月2至6日,第九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侨联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中国侨联行使。8月29日至9月1日,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侨联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关于聘请中国侨联第十届委员会顾问、海外委员、荣誉委员的决议。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中国侨联的全国组织是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侨联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中国侨联委员会。

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联和其他有关方面经民主协商或者通过选举、特邀方式产生。

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中国侨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中国侨联的工作方针、任务;修改中国侨联章程;选举中国侨联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海内外热心侨联事业的社会著名人士担任中国侨联顾问、海外委员、荣誉委员等职务;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决定中国侨联其他重要事项。

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上一届中国侨联委员会负责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原则上时间不超过一年。

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国侨联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中国侨联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委员的建议,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

中国侨联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在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提前或者推迟召开时,其任期相应缩短或延长。

中国侨联委员会全体会议必要时可以补选、增选、卸免或者罢免委员、常务委员,但增选名额不得超过本届委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委员的补选、增选、卸免和罢免,授权常务委员会会议审定。常务委员的补选、增选、卸免和罢免,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中的专职侨联干部退休或离任后,其委员、常务委员职务按程序及时卸免,并进行相应增补。

中国侨联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归侨侨眷身份。中国侨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及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

中国侨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由主席会议负责召集。

主席会议由主席和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负责召集。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办公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处理日常工作。主席办公会议可以聘任副秘书长若干人。

组织成员

地方各级侨联的领导机关是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地方各级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该地各级侨联及其有关方面经民主协商或者通过选举、特邀方式产生。

地方各级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本级侨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级侨联的工作任务;选举本级侨联委员会;制定、修改本级侨联的工作细则;根据需要,聘请海内外热心侨联事业的社会著名人士担任本级侨联荣誉职务;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决定本级侨联其他重要事项。

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上一届地方侨联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原则上时间不超过一年。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地方侨联委员会贯彻执行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侨联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

地方侨联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地方各级侨联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在地方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提前或者推迟召开时,其任期相应缩短或者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中的专职侨联干部退休或离任后,其委员、常务委员职务按程序及时卸免,并进行相应增补。

基层侨联的领导机关是基层归侨侨眷大会或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基层归侨侨眷大会或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召开一次,由上一届基层侨联委员会召集。

基层归侨侨眷大会或代表大会的代表及其选举产生的基层侨联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归侨侨眷身份。基层侨联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有条件的基层侨联应当设立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干部,保障工作经费。基层侨联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一级侨联的指导。

业务资产

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做好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爱国爱乡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工作服务;引导侨资侨智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国内企业走出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办好侨联所属企事业。

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愿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参与起草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推动涉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律顾问委员会的作用,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履行海外侨胞社团联谊等职责,促进海外侨胞关系及社团和谐健康发展,加深乡谊亲情,鼓励他们融入和回馈当地社会,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支持他们为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和平统一、 一国两制”方针,密切与台湾地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引导和鼓励归侨侨眷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族人民大团结,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海外华文教育,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科教文卫体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加强侨联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视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服务热情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把侨联建设成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家,使侨联干部成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友。

中国侨联和地方各级侨联的经费来源:侨联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由同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和工作需要逐步增加;侨联兴办企业、事业的收益;海内外人士和单位的捐赠。

侨联资产包括国家拨给的动产和不动产、侨联接受海内外人士和单位捐赠的财物、侨联在所属企事业拥有的资产。各级侨联应当依法管理、使用、保护所拥有的资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拨。

建设成就

社会活动

2017年6月26日,中国侨联新侨创新创业活动在北京拉开帷幕。为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更好地发挥侨界创新创业杰出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更多新侨创新创业力量,侨联系统推选了一批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侨界创新创业人才。中国侨联新侨创新创业联盟成立于2016年9月,是中国侨联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贯彻落实“两个拓展”工作方针、搭建新侨创新创业平台、服务新侨人才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9年4月16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侨商联合会主办的2019“一带一路”华商峰会在四川成都举行。此次峰会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全方位发挥华商优势”为主题。会前,多家侨资企业、四川部分地市进行了推介,现场成功签约一批项目;会上,部分嘉宾围绕“一带一路”建设进行了主旨演讲和主题对话;会后,部分侨商代表分赴内江、巴中等地,实地考察装备制造、有机农业、现代物流、旅游康养等项目。

2018年9月13日-19日,由中国侨联、北京市侨联、天津市侨联、河北省侨联共同主办“创业中华·牵手京津冀”——第十八届海外侨界高层次人才为国服务活动。“海外侨界高层次人才为国服务活动”自2001年8月由中国侨联与北京市侨联共同举办。

2018年6月6日,由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侨联总会、华侨协会总会、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办的,作为第十届海峡论坛分论坛之一的2018两岸侨联和平发展论坛·海峡两岸暨港澳侨界圆桌峰会在厦门举办。论坛围绕“凝聚侨心侨力,深化融合发展”的主题交流,为扩大两岸侨界交往、深化人文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福祉、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贡献力量。

学术交流

2019年5月8日,中国侨联青年委员会在北京举办第十四期“侨青圆桌”活动,主题为“WTO改革:中国方案与国际共识”。与会嘉宾从各自专业角度就WTO改革问题进行了专业分析和深入研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谋划做好新时代新侨人才工作,中国侨联于2017年12月29日在北京召开新侨人才工作座谈会。与会专家围绕新侨人才如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在新时代更好发挥作用等话题做了发言。

由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侨联总会、华侨协会总会、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合作单位是香港侨界社团联会、澳门归侨总会、香港华侨华人总会、香港侨友社主办的,作为两岸基层交流分论坛之一的2017两岸侨联和平发展论坛·海峡两岸暨港澳侨界圆桌峰会2017年6月18日在厦门召开。论坛是海峡两岸暨港澳侨界主要团体开展的交流活动。

报刊资源

《中国侨联工作》为中国侨联内部刊物,设置工作交流、海外侨情、侨界风采、封底故事等栏目。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是中国侨联主办的刊物,为季刊,主要研究华侨、华人的历史和现状,设有分析与探讨、新移民研究、史海探源、研究综述等栏目。

海内与海外》杂志是中国侨联主办的刊物,为月刊,杂志设有侨界之光、龙的传人、本刊专稿、人间真情、侨心工程、蓝眼睛、神州风物、域外见闻、大千世界、史海钩沉、海内外短波等诸多栏目。

华侨公益

“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是由中国侨联发起,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是对侨界及国内外企业、个人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全国,并接受海外侨胞自愿捐赠。截至2018年8月,各级侨联组织围绕扶贫、济困、助学、惠侨等实施“侨爱心工程”,捐建侨爱心小学、图书馆、卫生院等三千余所,为贫困人士实施免费白内障手术五万多例,实施定点扶贫项目数百个,资助贫困学生二十余万人。

2016年初,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联合某侨资企业向塞尔维亚捐赠33万欧元,用于支持当地Pora幼儿园的援建。该幼儿园是首个中国侨商在“一带一路”上捐建的幼儿园,可解决当地200名儿童入园。年底,基金会参加多个国内公益组织联合举办的“湄公河光明行”活动,基金会联合某集团派出国际援助医疗队,在近一周的时间内为缅甸2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手术全部费用由基金会“佰圆顺众”爱心基金捐助。此后,基金会又在周边国家尝试开展捐赠图书、学生赴华留学、澜湄合作—国际交流与培训等项目。

人才培养

奖项设置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归侨侨眷的爱护和关怀,进一步弘扬广大归侨侨眷的爱国奉献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经中央批准,中国侨联、国务院侨办决定,开展中国侨界杰出人物、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评选。

为树立典型,弘扬广大侨联组织和干部职工立足实际、建功立业的奋斗精神、创先精神、奉献精神,激励广大侨联组织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为侨服务、开拓进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新时代侨联事业新局面,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经党中央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侨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进一步弘扬广大侨联组织和干部职工立足实际、建功立业的奋斗精神、创先精神、奉献精神,激励动员广大侨联组织和干部职工为侨服务、开拓进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新时代侨联工作新局面,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经党中央批准,中国侨联决定表彰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

为深入贯彻中央书记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两个并重”的总体要求和中国侨联八届四次全委会工作部署,服务“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展示新侨回国创新创业成果,吸引更多海外侨界高新技术人才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中国侨联决定评选表彰“中国侨界贡献奖”。“中国侨界贡献奖”是由中国侨联于2003年设立,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的支持下,每两年举办一届,分别为创新人才奖、创新成果奖、创新团队奖。

业务培训

为发挥中国侨联特聘专家委员会的智力资源优势,助力中国侨联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机关干部的科学素养,2019年3月15日下午,中国侨联党组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辅导讲座暨特聘专家讲堂活动。活动以“能源的开发利用和典型电池研究”为主题,从能源的分类和利用、能源的类型、新能源的载体以及新型能源的发展趋势四方面做了报告。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会徽由五枚相连的黄色心形环绕红五角星图案和中国侨联的中英文全称组成。象征五大洲侨胞心向祖国,侨联联系和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精神文化

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代表和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关心海外侨胞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

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一支重要力量。

社团领导

现任领导

历届主席

社会评价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各级侨联组织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怀爱侨之心,恪守为侨之责,办好利侨之事。在参政议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面,侨联也从未缺席。中国侨联切实维护侨益,成为侨界群众值得信赖的“娘家亲人”。中国侨联始终心系侨胞,服务大局,初心不改,使命不渝,是侨务工作的实干家,也是广大侨胞的贴心人。(《人民日报海外版》评)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和各级侨联组织团结凝聚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中国侨联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侨联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不断增强。(《光明日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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