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柩

更新时间:2023-05-27 06:00

停柩,读音为tíng jiù,汉语词语,意亦称“殡”。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即死者入棺后,灵柩停放待葬。

释义

谓停放灵柩或灵柩在埋葬前暂时停放。

大多停柩于中家中中堂,设孝堂日夜守灵,在三日内殡葬,有的隔旬安葬。也有移棺于宗祠或寺院之空屋者。周代根据死者社会地位的高低规定殡的时期长短不同。后世官宦豪富之家为择“风水”好地,有将灵柩停殡数年者。也有因战乱不能归葬故乡或财力困乏,暂厝三五年至十余年者。老家去极为普遍。

出处

《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又《僖公三十三年》:“四月癸巳,葬晋文公。”按;四月葬晋文公,其间停殡数月。《宋史.后妃传.李宸妃》:“明道元年,疾革,进位宸妃,薨,年四十六......用一品礼,殡洪福院......陪葬永定陵。”元王实甫《西厢记》一本二折:“见今崔夫人领着家眷扶柩回博陵,因路阻暂寓本寺西厢之下,待路通回博陵迁葬。”《西湖遗事诗》:“[张忠烈公]至九月初七就义......释问石,先生同郡人也,买棺殓之,厝于宝石山僧舍,久不得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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