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会宣言

更新时间:2024-02-23 04:06

《同盟会宣言 》 又称《军政府宣言》。同盟会成立时制订。阐述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要求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提出建立资产阶级议会制共和国。并规定分军法、约法、宪法三个时期为革命进行的程序。

词语释义

【词语】: 同盟会宣言

【解释】: 又称《军政府宣言》。

《同盟会宣言》又称《军政府宣言》。中国同盟会成立时制订。阐述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要求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提出建立资产阶级议会制共和国。并规定分军法、约法、宪法三个时期为革命进行的程序。

宣言内容

同盟会宣言(摘录)

1905年8月20日 天运岁次年月日中华国民军都督奉军政府命,以军政府之宗旨及条理,布告国民。

  (一)驱除鞑虏。今之满洲,本塞外东胡,昔在明朝,屡为边患;后乘中国多事,长驱入关,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戳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满洲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洲汉军人等,如悔司来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杀无赦!汉人有为满奴以作汉奸者,亦如之。

  (二)恢复中华。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为石敬瑭、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

  (三)创立民国。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四)平均地权。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

  上四纳,其措施之次序,则分三期:第一期为军法之治。第二期为约法之治。第三期为宪法之治。俾我国民循序以进,养成自由平等之资格,中华民国之根本,胥于是乎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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