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5-09 00:18
燃点越低,危险性就越大,燃点在45℃以下称为易燃液体,45℃以上称为可燃液体。
某些具有某种卤代烃的易燃或可燃液体混合物,在标准的闭口杯试验条件下不显示闪点,而其他混合物可能呈现闪点升高。然而,如果卤代烃是更易挥发的组分,其部分蒸发可能导致液体有闪点,或降低的闪点。为了评价这种液体混合物的火灾危险性,可以蒸发原始样品的10%,20%,40%,60%甚至90%以后,再进行闪点测试,或在能代表其使用条件的其他百分数下进行测试,对于开放系统,例如敞口工艺罐或户外溅洒,在评价火灾危险性中,可能开口杯测试法更有用。
易燃、可燃液体的特点是:
①燃烧爆炸性;
②挥发性;
③能形成饱合蒸气压力;
④受热膨胀性;
⑤流动性;
⑥带电性;
⑦腐蚀和毒害性。
可燃液体的燃烧实际上是可燃蒸气的燃烧,因此,液体是否能发生燃烧,燃烧速率的高低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有关。在不同类型油类的敞口贮罐的火灾中容易出现三种特殊现象:沸溢、喷溅和冒泡。
突沸现象:液体在燃烧过程中,由于不断向液层内传热,会使含有水分、粘度大、沸点在100℃以上的重油、原油产生沸溢和喷溅现象,造成大面积火灾,这种现象称为突沸现象。能产生突沸现象的油品称为沸溢性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