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8 00:16

壹(拼音:yī)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通用字。此字始见于战国金文。本义为专一。引申为统一、划一、一致之义;引申作副词时,表示一概、一律、一样、同一、一旦、假若、实在、的确等义。“壹”还用作数词“一”的大写,常用于支票、银行票据等,以避免差错或涂改。

字源演变

“壹”始见于战国金文,战国、秦汉文字“壶”中“吉”声,或省“吉”声;隶楷文字由小篆演变而来,已失去壶形,写作“壹”。

“壹”是形声兼会意字,初始文字从壶表意,其形像水壶,以水壶藏液体而不泄漏表示专一而不涣散;吉表声,表示吉祥幸福需心志专一地追求才能得到。“壹”本义是专一。由专一引申为统一、划一、一致,如张衡《东京赋》:“同衡律而壹轨量,齐急舒于寒燠。”李善注引薛综曰:“同、壹、齐,皆使中不参差也。”“壹”还用作副词,表示的确、一定;或、又;假若、一旦;一概、都;竟、居然;稍、暂等义。“壹”还可用作助词,表示加强语气。作数词时,是“一”的大写,现代汉语中常用于支票、银行票据等,以避免差错或涂改。

此外,“壹”在古时也作姓氏使用,不仅有“壹姓”,还有三字姓“壹斗眷”,此三字姓后已改为“明姓”。

详细释义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十】【壹】于悉切

嫥壹也。从壶、吉,吉亦声。凡壹之属皆从壹。

说文解字注

嫥壹也。“嫥”各本作“专”,今正。嫥下云“壹也”,与此为转注。

从壶、吉,吉亦声。于悉切,十二部。俗作壹。

凡壹之属皆从壹。

康熙字典

【丑集中】【士】

广韵》于悉切。《集韵》《韵会》《正韵》益悉切,并音一。专一也。《孟子》: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左传·昭二十年》: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

又合也。《前汉·董仲舒传》:有所统壹,为群儒首。

又《元后传》:莽既外壹群臣,令称己功德。

又诚也,醇也。《·缁衣》: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德壹。《史记·曹参世家》:载其清净,民以宁壹。

又《增韵》:闭塞也。《管子·形势篇》:臣下赋敛竞得,使民偷壹。

又与一同。《周礼·天官》:公之士壹命。

又姓。汉壹元,见《印薮》。

又三字姓。后魏壹斗眷氏。

又《类编》于眞切。音殷。与絪、氤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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