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阶

更新时间:2023-11-22 14:36

官阶,官员等级次第。

简介

明朝部门:三公、三孤、六部(明迁都北京后另设南京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国子监、六科、廿四衙门、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都司)、卫指挥使(卫)、千户所(所)、总督(总理)巡抚、府、州、县、詹事府、五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太医院、五军都督府等。

朝廷加官

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另外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行政六部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各设尚书(部长)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六科: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都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和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力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行政监察

都察院: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

内务机构

五寺: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都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机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翰林院: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考中榜眼、探花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地方行政机构

1、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

2、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明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注: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

3、府,长官称府尹、知府,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有150多个府。

官级从属

官员夫人的称号

公:某国夫人 侯:某侯夫人 伯:某伯夫人

一品官:一品夫人 二品官:夫人 三品官:淑人 四品官:恭人

五品官:宜人 六品官:安人 七品官:孺人

官分9级,正一品从一品 到正九品到从九品

官员服饰及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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