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王陵园

更新时间:2024-03-10 09:20

尚王陵园又称尚平南王陵园,位于海城高八里镇小新村东南之文安山麓,即由马风镇东陵村之凤翔山移葬的清平南王尚可喜墓。北纬40°3’,东经122°53’39”,方向坐东朝西,陵园占地面积约70亩。陵园苍松掩映,碧瓦红墙。陵寝正门两侧,石狮踞立,怒目张吻,雕镂清巧,高约三公尺,座以大理石,前立清圣祖康熙御赐神道碑一通,高五公尺,碑之右上侧列款为:“平南亲王谥敬尚可喜”,现已无存。

历史沿革

1、建置沿革:尚王陵园建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有清以来直受保护。解放后列为地方文物,至文化大革命期间遭至毁掘。

2003年2月9日,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尚王陵园为鞍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10月17日,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修建沿革:1995年由族人园其墓穴;1997年,由族人复其园廓;1999年由族人于陵前建纪念馆一处(两栋400平方米),据此构成“尚王陵园”。2003年修建碑亭一座,用于保护“皇封神道碑”。2003年10月5日鞍山市人民政府为尚王陵园立文物保护标志碑。2004年4月对陵园进行绿化,栽种八棵古槐,由北京公园赠送。

前言

尚可喜,字元吉,生于1604年,卒于1676年。喜祖籍山西,迁河北、过辽东,生于海城。少年跟父随军,继而随父从戎戍边。父战殁,子继父旆。十九岁领兵“游击”,驻皮岛。1634年举义。叛明降金,航海归诚,颁授“天助兵”,晋总兵官,继封智顺王。清军入关征讨经十余省、行军三万里、历经十余战,战功累建,加封平南王,又平南亲王。藩镇广东十余年可谓封疆大吏。一生戎马,效忠清廷,史谓“始终一节”。

史家讲,清初几个不显眼的明军校尉,一当投清,便施展其才能,以至成为清主力,挂王称藩,这个历史现象是值得注意的,这表明清初的崛起是一种新生加之用人的开明,有着比较统战学的普遍意义。对这些人物的评价,史论分争不一,然而,按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只要是有助于历史的前进,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就应该是给以肯定的。而且尚可喜在吴耿变乱中,坚贞于清,始终一节,不为二臣,这一点仅对维护清朝的统一,就应得到首肯的,所以,对他的评价,当另辟新章。

由于尚可喜出生在海城,历史上堪谓显赫人物,特别是他的家庭,繁衍于此,四百年来,支系繁而不乱;族间一直不通婚;由封建贵族到平民,长幼有序,家教堪常。族中几修宗谱,做为氏族文化,地方文物,当是一种蕴藉,今天以文物介绍角度,加以陈之,以资对方志人物有所了解。

详细状况描述:园内方砖铺路,两旁立有:猪、羊、牛、马等石兽群及石人(翁仲)各二,相对而立。墓前门高二丈余,朱门列脊,颇为壮观,两侧红墙,饰以云龙。拾阶而上,进入墓穴,冢高一丈五尺,周围六十步,墓前修有拜台,放一汉白玉石雕,龙纹祭桌,石鼎一尊,有清以来直受保护。解放后列为地方文物,至文化大革命期间遭至毁掘。八十年代初,文物普查时,另以古墓群遗址记载(见《鞍山文物志》213页),为海城市171处文物保护地之一,因缺乏鉴定,未行文物列级。于1995年由族人园其墓穴;1997年由族人复其园廓;1999年由族人于陵前建功立业纪念馆一处(两栋400平方米),据此构成“尚王陵园”。

文物开列

(1)清代开国亲王衔古墓一座。出土“皇清册封平南敬亲王尚公墓志铭”及“皇清册封平南敬亲王妃舒氏墓志铭”各一,现实物存于尚王陵园的陈列室内。

(2)清平南敬亲王尚可喜神道碑(康熙二十年御制)两通。现实物已从东陵北山及杨家村前移立于陵园内,于2003年修碑亭一座。

(3)清平南敬亲王尚可喜肖像(康熙时原画)画一帧(现存鞍山市博物馆,为国家级保护),现有复制彩照存于园内陈列室。

(4)皇清册二十六诰命一品夫人墓群(七位)一处,位于陵园右侧墙外,现为农民果园。

(5)《尚氏宗谱》乾隆十七年三修本;乾隆五十六年四修本;1939年五修本;1994年六修本等原版谱四部,及部分文物或复制品存于陈列室内。

(6)失散之文物公在搜寻中,其随葬品清单,有现存《尚氏老档》手抄本一份。

现存状态:尚王陵园这几年虽不断修缮,已基本恢复历史原貌。但建筑质量一般,仍存在一些自然及人为破坏因素。自然因素:尚王陵园位于坡地上,周围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人为因素:陵园西面为砖场,在陵园周围取土,破坏了陵园的周边环境。陵园周边为坟地,亲人上坟烧纸,陵园的防火存在隐患。

价值评估:尚王陵园是动员社会力量抢救保护的一处清代文物,也是省内第一座民建清代名人纪念馆。该陵园建筑规模宏大,布局工整,状貌巍然,颇为壮观,馆藏文物及资料可供清史研究的重要佐证。陵园已晋为鞍山市级文物保护区单位,并开发为地方旅游景点。

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尚王陵园是鞍山市旅游景点之一,现已对外开放。为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了由市、县文物部门负责的保护组织机构,现有族人现场管理保护。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说明:

保护范围:以尚王陵园大墙外20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以内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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