徙木立信

更新时间:2024-06-16 23:02

徙木立信(拼音:xǐ mù lì xìn)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成语出处

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徙木立信”。

成语典故

战国时期,商鞅秦孝公提拔为左庶长。秦国有四种庶长,分别是大庶长、左庶长、右庶长、驷车庶长,这四种庶长既是官职也是爵位,算是高级官员。除了左庶长,其他三种庶长必须由王公贵族担任。

商鞅在起草好一系列新法文件即将颁布时,担心百姓不相信,为了使秦国百姓相信法律的公信力,于是商鞅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商鞅派人在国都的南门立下一根三丈长的大木杆,并当场宣布,凡是能将这根大木杆搬到北门的,就赏十镒黄金作为奖励。大木杆周边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都是来看热闹的。没有人相信搬一根木杆就能赚十镒黄金,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老百姓不信任政府,怕其中有诈,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搬大木杆。

商鞅于是说:“我宣布将赏金提高到五十镒黄金!周围的百姓像开水一样沸腾了起来,突然一位壮汉从人群里冲了出来,扛起大木杆大步流星地向北门奔了过去。

商鞅与围观的人群跟随着壮汉的脚步,来到了北门。壮汉到了北门后,将大木杆扔下,顾不及擦汗就气喘吁吁地向商鞅说了一个字:“钱!”商鞅当即给了壮汉五十镒黄金,用以表明言而有信,令出如山。壮汉高兴得手舞足蹈,跟中了彩票大奖一样,果然是大力出奇迹。

商鞅“徙木立信”的事在秦国广泛传播,为秦国政府赢得了巨大的公信力。商鞅让百姓明白了只要听从政府的号令,肯努力干活,就会得到奖励。

成语寓意

金钱有价,信用无价。商鞍“徒木立信”的历史故事充分说明诚实守信是实行法治的前提条件。法治在社会中的作用并不是独立的,是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而诚实守信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有利于法治社会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的共同发展,同时诚实守信这一道德准则也为法律提供了道德基础和价值导向。

成语运用

“徙木立信”比喻说到做到,取信于人。主谓式结构,含褒义;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定语。

姜蕴刚《中国古代社会史》:“你看商鞅在秦之主张是如何的泼辣徙木立信,便是要加强人民对於政府威权之认识,这是说明徙木不是为什么物质劳力的价值,而是政府的威信便是价值。”

张君劢《张君劢集》:“秦时商鞅变法,有徙木立信之事。可知有法而不行,不但政府难见信于人民,同时人民对于法律之信仰,也就渐渐消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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