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寏

更新时间:2024-04-20 18:41

李民寏(이민환,1573年—1649年),朝鲜王朝中期文臣。字而壮,号紫岩,本贯永川。官至刑曹参判。他曾在萨尔浒之战中作为朝鲜军都元帅姜弘立的从事官助明围剿后金,兵败投降,扣留一年多以后被放回国。他在这期间所撰的《栅中日录》和《建州闻见录》是研究后金初期历史的重要史料。

人物生平

李民寏是南人学者金诚一张显光之门人。1600年别试文科丙科及第,历任艺文馆检阅、兵曹佐郎,1603年任平安道暗行御史。1608年外放永川郡守,翌年丁父忧,终制后任忠原县监,因与执政的大北派的矛盾而罢官。1618年被都元帅姜弘立辟为从事官(李民寏的父亲李光俊在壬辰倭乱时任江陵府使,是时任江原道观察使的姜弘立父亲姜绅的下属),翌年随军出征。朝鲜军在富车惨败,姜弘立打算投降,李民寏准备跳崖自杀,被侄子和奴仆所阻止,最终成为俘虏,居于赫图阿拉,后又迁居者片(界凡城)。1620年七月,努尔哈赤为报答朝鲜送回逃到朝鲜的女真人,决定释放三名朝鲜官员,通过抽签决定,李民寏与中营将文希圣、右营将李一元被抽中,得以回国。然之前因运粮不继的问题移书责备平安道观察使朴烨,与他结下梁子,故归国后被迫待罪于义州,直到仁祖反正、朴烨被杀,他才得以回到汉城。当时西人当权,他属于南人,加上有降敌的污点,所以长期得不到升迁,只做了大同察访、洪原县监之类的小官。这期间,他曾在丁卯之役丙子之役时召集过义兵,丙子胡乱后才开始升官。1638年任成均馆典籍、军资监正、东莱府使,1641年任掌隶院判决事,1643年提拔为户曹参议,1644年被仁祖“特命”为刑曹参判,1645年外放庆州府尹,不久辞职还乡。1649年病卒。1871年获赐谥号“忠简”。

人际关系

主要作品

李民寏著有《紫岩集》。《紫岩集》第五、六卷中的《栅中日录》和《建州闻见录》对研究后金初期历史和早期满族社会情况具有重要价值,故辽宁大学曾将其作为清初史料丛刊发行校释本,又被收录进《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3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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