湫头镇

更新时间:2023-05-08 09:47

湫头镇,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下辖镇,地处正宁县南部、子午岭林缘,东依五顷塬回族乡,南邻三嘉乡,西接永和镇,北靠永正镇、山河镇,行政区域总面积86.27平方千米。

建置沿革

宋朝时期,为显圣镇。

金时期,为要关镇。

清代时期,设灵湫里,后改要册镇、湫头镇。

民国十六年(1927年),属永和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9月,析置湫头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8月,属新正县第一区。

1949年10月,属正宁县湫头区。

1958年3月,设湫头乡;同年9月,与解家川、五顷塬2乡合并为湫头公社。

1961年5月,析置解家川、五顷塬2公社。

1983年9月,湫头公社改乡。

2014年12月,湫头乡撤乡建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湫头镇下辖7个行政村:湫头、王郎坡、张村、双佛堂、苟仁、新庄子、西沟;下设64个村民小组。

2020年6月,湫头镇下辖7个行政村:西沟村、苟仁村、新庄村、双佛堂村、张村、王郎坡村、湫头村,镇人民政府驻湫头村西街03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湫头镇地处正宁县南部、子午岭林缘,东依五顷塬回族乡,南邻三嘉乡,西接永和镇,北靠永正镇、山河镇,行政区域总面积86.2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湫头镇地处黄土高原中部残塬沟壑区,以塬面为主,兼有沟壑。地势东西狭长走向,东高西低。境内最高点海拔1477.4米;最低点位海拔1307米,平均海拔1392.2米。

气候

湫头镇多年平均气温8℃,无霜期年平均163天,降水量623毫米。

人口

2011年末,湫头镇总人口1955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52人,城镇化率4.4%。另有流动人口2088人。总人口中,男性10245人,占52.4%;女性9314人,占47.6%;18岁以下4206人,占21.5%;18—35岁6115人,占31.3%;35—60岁6712人,占34.3%;60岁以上2526人,占12.9%。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9548人,占99.94%;有回、土家2个少数民族,共11人,占0.06%。2011年,人口出生率12.01‰,人口死亡率5.98‰,人口自然增长率6.0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25人。

截至2018年末,湫头镇户籍人口为19686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末,湫头镇财政总收入118.9万元,比上年增长20.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4万元,比上年增长20.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83.2万元,增值税4.3万元,个人所得税25.3万元。人均财政收入62元,比上年增长21.2%。

2018年,湫头镇有工业企业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个。

农业

湫头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小杂粮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6864吨,人均366.9千克。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养量4302头,年末存栏2301头;牛饲养量2460头,年末存栏1782头;羊饲养量3568只,年末存栏2756只;家禽年饲养量2.5万羽,年末存栏1.8万羽。

工业

2011年,湫头镇工业生产总值780万元。湫头镇有工业企业2家,职工22人,实现工业增加值456万元,比上年增长17%。

商贸

2011年末,湫头镇有商业网点187个,职工1016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262.4万元,比上年增长17.5%;农村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1800万元。

金融业

2011年末,湫头镇各类存款余额11543.8万元,比上年增长44%;各项贷款余额3450.1万元,比上年下降4%。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湫头镇有幼儿园6所(民办),在园幼儿556人,代课教师26人;小学7所,在校生1228人,专任教师9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933人,专任教师7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8%,小升初升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99.5%;完全中学1所,在校生1092人,专任教师71人。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306.6万元,比上年增长22.7%。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湫头镇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各8个;农家书屋8个,藏书23500册;各类文化专业户20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湫头镇有乡、村卫生机构8个,其中医院1个、村级卫生所7个,病床30张,固定资产总值102.4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5人,其中执业医师7人,执业助理医师6人,注册护士3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8790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7429人,参合率93.2%。

社会保障

2011年,湫头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6户,人数175人,支出40万元,比上年增长9.5%;城市医疗救助60人次,支出41.3万元,比上年增长1.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54户,人数3471人,支出360.7万元,比上年增长0.5%;农村五保供养54人,支出11.9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7万元。慈善分会1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9366人,参保率99.2%。

交通运输

湫头镇境内有028县道经过。

历史文化

唐代时期,湫头镇因境内有一湫祈雨灵验而称“灵湫”。后称“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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