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监督

更新时间:2023-07-27 09:17

物价监督是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是由各级政府、人大常委会、物价部门和财政、信贷、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统计等综合部门,各种群众组织和团体参加,主要应发挥各级物价管理机关及其物价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社会监督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价格的监督。

物价监督的内容广泛,包括:物价政策、法规的制定与执行、价格总水平和各类物价指数的控制;各种商品价格和非商品收费的水平及其变动;计价公式、商品差价和比价的依据。国务院于1982年7月7日颁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违反物价政策、法规的行为,要区别情况,给予制裁。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