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国债

更新时间:2024-08-30 07:58

我国的特别国债发行过四次,第一次,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批准,财政部于1998年8月向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了2700亿元长期特别国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第二次,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发行一万五千五百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即将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资本金。第三次,2022年12月,财政部发布财库〔2022〕38号《财政部关于2022年特别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第四次,2023年第四季度增加发行国债1万亿元。2024年6月14日,财政部发行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三期)(50年期),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50亿元。8月29日,财政部开展2024年到期续作特别国债发行。

概况

特别国债:

特别国债都有特定用途,是国债的一种。但它并不是对预算赤字的融资,同时,与发行普通国债筹集资金的用途不同,一般是以提高收益为主要目标。

根据有关规定,这种国债属于特别国债,特别国债要视具体发行情况而定,是否适合普通投资者投资。

国债是由政府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为了有效地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我国政府除了有规律性地发行适度规模的普通型国债以外,还不定期地发行一定数量的特殊型国债。普通型国债主要可分为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和无记名(实物)国债三种,特殊型国债主要有定向债券、特种国债专项国债等几种。

凭证式国债

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可提前兑付,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记息。

记账式国债:以电脑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定向债券:为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采取主要向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简称:“两金”)及其它社会保险基金定向募集的债券,称为“特种定向债券”,简称“定向债券”。

专项国债

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财政部于1998年9月面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 1000亿、年利率5.5%的10年期附息国债,专项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投入。

财政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必要性:

有利于抑制货币流动性,缓解人民银行对冲压力;

有利于促进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有利于降低外汇储备规模,提高外汇经营收益水平

有利于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

历次发行

2017年8月22日,2007年第一期6000亿元特别国债将于2017年8月29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特别国债兑付工作,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将采取滚动发行的方式,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向有关银行定向发行6000亿元特别国债。

财政部表示,考虑到实际需要,发行的特别国债期限为7年期和10年期,利率参考市场水平确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将面向有关银行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2020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二期)。

2022年12月9日,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国财政部决定发行2022年特别国债:本期国债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发行面值7500亿元(人民币,下同),可以上市交易。本次特别国债发行日和起息日为2022年12月12日。

2024年5月13日,财政部网站公布2024年一般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有关安排。中国将发行1万亿元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期限包括20年期、30年期、50年期,付息方式是按半年付息。5月17日发行3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5月24日发行2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6月14日发行5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

2024年5月25日,首期2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发行,总额400亿元。

2024年6月14日,财政部发行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三期)(50年期),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50亿元。这将是50年期超长期特别国债的首次发行。

2024年8月29日,财政部开展2024年到期续作特别国债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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