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单位

更新时间:2022-05-26 14:46

独立核算单位(independent accounting unit)是指与“非独立核算单位”相对。对生产经营活动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的企业。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单位;(2)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3)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自行计算盈亏;(4)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币结算等。行政、事业单位中,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全面核算和独立编制决算的,也称独立核算单位,如高等院校,某些中等专业学校、中学等。

定义

独立核算单位是指经济上、行政上独立的单位。独立核算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从事经济活动,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能够 承担负债,能与其他经济单位进行交易的经济和社会实体。

主要条件

独立核算单位的条件是: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独立核算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会计预算决算表;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

特征

独立核算单位具备以下特征:①依 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 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会计上独立核算盈亏,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独 立核算单位由下列单位组成:①企业法人;②事业单位法人;③机关法人;④社会团体法人 ;⑤居民户;⑥其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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