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8 11:46
王哲(1457~1513),字思德,江苏吴江人,明朝弘治三年(1490)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江西巡抚。
弘治三年(1490)进士,授监察御史。巡按江西,弹劾怙势骄纵的镇守太监董让。
弘治十六年(1503),升任山东按察副使,整饬临清兵备。外夷前来朝贡,私自贩盐被发现,王哲请求没收而返其直,人称柔远得体。
正德三年(1508),升任广东按察使
正德四年(1509),升任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管理操江。
正德五年(1510),改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视江西。历任江西巡抚。宁王朱宸濠阴谋叛乱,贿赂官吏,厌恶王哲不归附自己,于是在宴会上下毒,王哲得疾。
正德六年(1511),因疾归乡。
正德八年(1513)九月,卒。
江西都司因受贿而革任的人,林俊前来巡视,重新启用。王哲认为不可,林俊大怒,移文冒犯王哲,王哲毫不介意,且谕三司说:“林公,先朝名臣,处断必不苟意者。甲禀不详所误,且令再具事本末以请。”林俊大悔,即罢免该人弗用,于是更加敬重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