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

更新时间:2024-09-05 12:49

环孢素,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62H111N11O12,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化合物简介

基本信息

化学式:C62H111N11O12

分子量:1202.611

CAS号:59865-13-3

EINECS号:200-835-2

理化性质

密度:1.016g/cm3

熔点:148-151°C

沸点:1293.8°C

闪点:736.3℃

折射率:1.468

外观:白色结晶性粉末

溶解性:溶于甲醇、乙醇、丙酮、乙醚或氯仿,微溶于水

计算化学数据

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7.5

氢键供体数量:5

氢键受体数量:12

可旋转化学键数量:15

互变异构体数量:16

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TPSA):279

重原子数量:85

表面电荷:0

复杂度: 2330

同位素原子数量:0

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12

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1

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共价键单元数量:1

药品简介

用量用法

口服:剂量依病人情况而定,一般器官移植前的首次量为每日每千克体重14~17.5mg,于术前4~12小时1次口服,按此剂量维持到术后1~2周,然后根据肌酐和山地明血药浓度,每周减少5%,直到维持量为每日每千克体重5~10mg止。同时给激素辅助治疗。口服液在服用前一定要用所附的吸管,以牛奶、巧克力或桔子汁等稀释,温度最好为25℃。打开保护盖后,用吸管从容器内吸出所需山地明量(一定要准确),然后放入盛有牛奶、巧克力或桔子汁的玻璃杯中(不可用塑胶杯)。药液稀释搅拌后,立即饮用,并再用牛奶等清洗玻璃杯后饮用,确保剂量准确。用过的吸管放回原处前,一定要用清洁干毛巾擦干,不可用水或其他溶液清洗,以免造成山地明药液混浊。静注法仅用于不能口服的病人,首次静脉注射量应在移植前4~12小时,每日每千克体重5~6mg(相当于口服量的1/3),按此剂量可持续到手术后,直到可以口服山地明为止。使用前应以5%葡萄糖或等渗盐水稀释成1:20至1:100浓度,缓慢地于2~6小时内滴完。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

2、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该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该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郁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该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因子Ⅶ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

3、罕见的有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过敏反应一般只发生在经静脉途径给药的患者,表现为面、颈部发红,气喘、呼吸短促等。)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该品的血药浓度,调节该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该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00~20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给相应的治疗,并减少该品的用量或停用。

禁忌

1、病毒感染时禁用该品:如水痘、带状疱疹等。

2、对环孢素过敏者禁用。

3、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注意事项

1、该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

2、该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

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该品不耐受等。

4、对诊断的干扰:

(1)用该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

(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该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

(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该品的肾毒性有关;

(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

5、若该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

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该品亦应减量或停用。

7、若移植发生排斥,该品剂量应加大。

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该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该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该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该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该品期间不宜哺乳

儿童用药

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该品。

药物相互作用

1、该品与雌激素、雄激素、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红霉素、酮康唑等合用,可增加该品的血浆浓度。因而可能使该品的肝、肾毒性增加。故与上述各药合用时须慎重,应监测患者的肝、肾功能及该品的血药浓度。

2、与吲哚美辛等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合用时,可使发生肾功能衰竭的危险性增加。

3、用该品时如输注贮存超过10日的库存血或该品与保钾利尿剂、含高钾的药物等合用,可使血钾增高。

4、与肝酶诱导剂合用:由于会诱导肝微粒体的酶而增加该品的代谢。故须调节该品的剂量。

5、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等免疫抑制剂合用。可能会增加引起感染和淋巴增生性疾病的危险性,故应谨慎。

6、与洛伐他汀(降血脂药)合用于心脏移植患者,有可能增加横纹肌溶解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危险性。

7、与能引起肾毒性的药合用,可增加对肾脏的毒性。如发生肾功能不全,应减低药品的剂量或停药。

8、与非洛地平联用时,可以使非洛地平的cmax和AUC升高,但是非洛地平对环孢素的药代动力学影响有限。

药典信息

来源

本品为环[[(E)-(2S,3R,4R)-3-羟基-4-甲基-2-(甲氨基)-6-辛烯酰]-L-2-氨基丁酰-N-甲基甘氨酰-N-甲基-L-亮氨酰-L-颉氨酰-N-甲基-L-亮氨酰-L-丙氨酰-D-丙氨酰-N-甲基-L-亮氨酰-N-甲基-L亮氨酰-N-甲基-L-颉氨酰]。按干燥品计算,含环孢素(C62H111N11O12)不得少于98.5%。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无臭。

本品在甲醇、乙醇或乙腈中极易溶解,在乙酸乙酯中易溶,在丙酮或乙醚中溶解,在水中几乎不溶。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甲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85°至-193°。

鉴别

1、取本品约5mg,加甲醇5mL溶解,加高锰酸钾试液1滴,放置,紫红色应逐渐消失。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784图)一致。

检查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50%乙腈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5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取环孢素对照品,精密称定,加50%乙腈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5µ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环孢素系统适用性对照品适量,加50%乙腈溶液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2.5mg的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柱前连接Φ0.25mm×1000mm的不锈钢管),以乙腈-水-叔丁基甲醚-磷酸(430:520:50:1)为流动相,不锈钢管和柱温70°C,检测波长为210nm,进样体积2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的色谱图应与标准图谱一致。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倍。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按外标法以环孢素峰面积计算,单个杂质不得过0.7%,杂质总量不得过1.5%,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05倍的峰忽略不计。

干燥失重

取本品0.5g,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在60°C减压干燥3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2.0%(通则0831)。

重金属

取本品0.5g,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50%乙腈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25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环孢素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50%乙腈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25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类别

免疫抑制剂。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制剂

环孢素口服溶液。

安全信息

安全术语

S22:Do not breathe dust.

不要吸入粉尘。

S24/25:Avoid contact with skin and eyes

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

S36/37:Wear suitable protective clothing and gloves.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手套。

S45:In case of accident or if you feel unwell, seek medical advice immediately (show the lable where possible).

发生事故时或感觉不适时,立即求医(可能时出示标签)。

S53:Avoid exposure - obtain special instructions before use.

避免接触,使用前获得特别指示说明。

风险术语

R22:Harmful if swallowed.

吞食是有害的。

R45:May cause cancer.

可能致癌。

R60:May impair fertility.

可能损伤生育力。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