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贵钱贱

更新时间:2023-04-27 16:23

一种经济现象,由于银与钱在流通中的比价失衡,导致人民手中的货币贬值,购买力下降,物价上涨,进而对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产生巨大影响。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国家采取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来保证经济健康发展。

流通情况

银两与制钱并行流通。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度支大宗交易多用银,“国家地丁课程俸切捐赎,无不以银起数”〔1〕,“部司库藏,皆以银为出入”〔2〕。铜钱主要用于平民百姓与商人进行交换等日常生活中,最突出的便是农民以谷帛易钱,以钱购物,交纳赋税不能直接以钱文,而必须折色兑银缴纳。因此,银与钱在流通中的比价如何,对国计民生影响甚巨。从嘉庆年间即19世纪初期,银贵钱贱的问题逐步显现,鸦片战争爆发后,这一问题愈益严重,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使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化。

巨大变动

清代,银与钱的比价,清初定为纹银每两当制钱一千,流通于市场。这一规定虽然只在清初短期内如此,但无形中却成为整个清代银与钱比价的标准,即是以此作为判断银钱贵贱的尺度。

清前期,从顺治元年至嘉庆十二年(1644—1807年)160年间,银钱比价表现出较长时期的相对稳定,始终是在一千文左右波动,幅度不大。但到嘉庆年间,白银外流日甚一日,银与钱的比价开始发生巨大变动,银贵钱贱以直线上升的趋势发展,以致道光末年每银一两所换制钱达二千余文,银贵钱贱从而成为严重困扰社会和危害劳动人民的瘤疾。

现象加剧

鸦片战争前,由于银元冲击所引起的白银折耗和鸦片走私导致的白银外流,银贵钱贱的问题已十分严重,清政府曾采取多方面的对策,但未能收效。

在鸦片战争前夕,银一两所换制钱已达一千二三百文,最高达一千六百文,较清初年一千文已增加近2/3。鸦片战争后,一方面由于此前导致银贵钱贱的原因并未消除,另一方面随着国内贸易的扩大,对白银的需求增加,也对银钱比价产生了影响。更重要的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西方侵略者的掠夺和巨额战争赔款,以及大量倾销产品和鸦片贸易合法化所导致的外贸逆差的扩大,使白银外流的情况更为惊人。

据统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在中国东南沿海直接掠夺商民和官府库银及现金,计7302894元银元,加上《南京条约》赔款2100万元,两项合计,至少在2830万元以上;又据彭泽益综合考订各种不同的估计所得出的统计数字表明,自1843—1846年间中国对外贸易逆差输出白银约有 3900—4700多万银元。而1847—1848年间,据估计中国每年须以白银支付的贸易逆差约为1000万银元。由此可知,从1843—1848年,中国白银净出数为六七千万元之多(不包括战争赔款)。合计19世纪三四十年代(1830—1848年)白银外流的总数,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竟达1.2亿两以上。这巨大漏卮,相当于道光年间每岁财政收入四千多万两的三倍还多,怎么不使中国市场银两稀少,银贵钱贱呢?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天朝的白银几近涸竭”了。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道光末年银贵钱贱的情况日趋严重,到1844年,据王庆云《纪银钱价值》中载:“今银价每两二千,较昔平时钱价益倍之,较贵时几及三倍。”1845年银价上涨更甚,御史刘良驹奏称:“银价之昂未有甚于今日者,京中纹银每两易制钱乃二千文,外省则每两易制钱二千二三百文不等”,而且“其势日就增加,尚无底止”。

1846年包世臣在《致前大司马许太常书》中说:“南方银一两皆以二千为准,北方闻更甚于此。”至于1847至1850年间的情况,彭泽益根据直隶宁津县大柳镇一家商店帐册的记录,以战前的1821—1836年银钱比价为指数(100)进行推算,此数年银与制钱的兑换额分别为:1847年2167.44文,1848年2299.34文,1849年2354.98文,1850年2230.32文。这份有代表性的材料基本反映了当时全国银钱比价波动的情况。道光末年,银钱比价已是嘉庆初年与鸦片战争前的一倍,甚至更多。

危害

银钱比价的急剧变动,对社会各阶层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引起了社会经济生活的阵阵痉挛,给国民生计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1.对金融信用行业的影响。在鸦片战争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钱庄(钱铺、钱店、钱局)、银号票号等通融银钱的信用机构,在全国各省已普遍存在,它们或经营银钱兑换或款项存放或发行钱票,其活动相当活跃,在银贵钱贱的情况下,信用行业的经营者们有的虽借银价日昂之机,进行投机活动,牟取了暴利,但大多数却难以逃脱因银贵钱贱、投机失利的命运,因为“民恐钱票化为废纸,必争就钱庄取钱,旬日之间,远近麇至,钱庄大者犹可挹注,其小者猝不能应”,结果只能“关门逃匿”。如北京向为商贾云集之地,钱票尤其盛行,鸦片战争前计有钱铺千余家,但因经营失利而“关闭十有二三”,所存票帖“大半无从追讨”,以至经营信用的庄主、票主等因不能维持信用而纷纷破产,成为当时的普遍现象。这对我国近代信贷金融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2.对商业的影响。由于民间各种贸易,往往大宗论银,而零卖论钱,“银贵以来,论银者不加而暗加,论钱者明加而实减,以致商贾利薄,裹足不前”。同时,由于社会购买力的降低,“银贵钱贱,民之生计既艰,商之货物不售”,以致道光末年“富商大贾倒罢一空,凡百贸易,十减五六”。至于小商小贩,因其规模小、资金少,主要经营居民生活日用品,靠批发与零售之间的价格差额和销售量获取微薄之利,然而在“市肆贸迁,百物随银腾贵”的情况下,这种价格差额愈来愈小,而一般购买力的萎缩又使销售量很难保证,这样,本小利薄的小商小贩不能不陷入贫困。骆秉章在其奏稿中承认:“向之商贾,今变而为穷民;向之小贩,今变而为乞丐。”商业贸易因而发生了严重的萧条。

3.对手工业的影响。由于手工业者的经营特点是将自己的全部产品作为商品出售,然后购进所需的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以从事再生产,这决定了他们对市场具有特别的依赖性。市场上银钱比价的巨大波动,使他们在卖出自己的产品换取制钱,购进较大宗的原料用银两支付的过程中,备受银贵钱贱之苦。正如吴嘉宾所说“凡布帛菽粟佣工技艺以钱市易者,无不受其亏损”,从而导致了手工业者因不能维持简单的再生产而大批失业。

4.对农民和农业的冲击。面对银贵钱贱所引起的社会危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政权和经济利益,总是把危机转嫁于劳动人民身上,他们所受冲击最为猛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银贵钱贱客观上降低了农产品的价格,农业劳动力的价值大大地贬低了。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中国的经济日益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并开始解体。农民(特别是东南沿海及其附近的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日益紧密。市场之波动、货币价值之涨落,与他们的经济生活休戚相关,他们自然也就无法逃脱银贵钱贱的打击。因为在白银不断升值的情况下,制钱的价值大大下降了。而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所换取的是价值日贱的制钱,这就意味着农民劳动产品的价格实际上发生了大幅度的跌落,无形中暗受其苦。道光末年江南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银币耗,农夫织妇,毕岁勤动,低估以售之,所得之钱不可输赋”的现象,农民受害之深,昭然可见。

其二,银贵钱贱加剧,封建官府和地主为转嫁负担,肆意盘剥农民。由于“银价昂贵,每届征收钱粮,比照先年银价,已及三倍,而官复以钱易地倾泻火耗”,加上解运周折,“繁难特甚”。官府征办钱粮的负担的确较以前增加不少。同时,政府规定交纳赋税必须用银,银价的上涨也必然加重作为田赋征收对象的土地占有者——业主的负担。直隶宁津县大柳镇市场主要农产品及手工产品零售价与白银购买力的比较表中表明,同样数目的银两,在1821—1836年间能买米一石,到1843年就能购米一石三斗四升,到1850年能购一石五斗六升,也就是说,由于需要用农产品出售换钱兑银以交纳田赋,即使赋税征额没有增加,在1843—1850年间,随着银价的上涨,赋税承担者的实际负担已增加了34%—56%,更何况官府并非自守岁取之常。如丁履恒《钱币议》中载:“官吏虑其如此(指市侩抬高银价所致之亏累),当夫定价征收之日,不得不多加其数以备折阅,不肖者遂因而生心,信称浮折。”因此,地主和自耕农完纳赋税力不能支。据曾国藩奏称:“昔日两银换钱一千,则石米得钱一千。今日两银换钱二千,则石米仅得银一两五钱”,以致业主“动以昔日两年之赋,足今一年之额”。地少产薄的自耕农已是“倍形竭蹶”,他们不堪银贵钱贱的打击和官府的科派,纷纷“以田易命”,失业而沦为佃农或游民。即便中小地主亦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打击。于是由此发生连锁反应:银贵钱贱的加剧,对清政府的财政造成了严重威胁,使中央不得不催逼于地方;地方官府因受赔累而相率倍取于民;地主苦于亏折又将增加的负担诛求于佃户,使银贵钱贱所带来的灾难最终落在农民头上。这大致反映了当时各省农民所受剥削日益加重的一个总趋势。

5.对清政府财政的影响。银贵钱贱的加剧,使清政府的财政税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主要表现为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度支日继。税收短缺,原因首先在于银贵钱贱使各直省不能将地丁钱粮遵额解送部库,拖欠之风盛行。清政府规定,各地征收赋税,在上交给户部时,必须以锭银解进,而老百姓交纳钱粮,多用制钱折色,这样官府就得将钱按市价兑换成银再铸成银锭,然后解运。但在银价日昂的情况下,每当官府批解钱粮时,市侩趁机抬高银价,“往往有今日批解钱粮而明日银价骤下”的现象,加上火耗及解运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折耗,使得官府也受了不少赔累。据黄爵滋奏称:“各省州县地丁漕粮,征钱为多,及办奏销,皆以钱易银,折耗太苦,故前此多有盈余,今则无不赔垫”。由于解送钱粮的赔垫,加上水旱兵革,岁不绝闻,开支日益增多,各省的财政状况已极为窘困。因此,往往“将例解银两藉词任意迁延”,或“请留款待用,或请免拨他省,或请归还原垫”,以致“入册报拨款,甚属寥寥”。据户部报告,1843年以前统计全国各省积欠地丁等项共合银593.48万两,从1843年至1847年上半年止,各省欠地丁银为206.48万两,到1847年底,各省续欠地丁银总额达106.53万两,共计银906.49万两,截止1848年底,各省陆续完报并豁免的地丁银共280万两,还欠626万两之多。这一数字接近于战后国库每年贮存的银数。其次,是关税税源的枯竭。由于“银价日昂,商贾畏累不前,百计偷越”,不仅商业活动大为减少,而且偷税漏税情况十分普遍,因此关税收入亦渐形亏短。再者,从盐课方面看,由于银价昂贵,而“各省盐商卖盐俱系钱文,交课尽归银两,昔则争为利薮,今则视为畏途”。盐商亏累甚重,不能照常经营,私盐则趁隙充斥市场,使得盐务俱形疲弊,盐课因之大大缺额。从以上三方面的分析可见,银贵钱贱使清政府国库的主要财源几近枯涸,不能向国库输送足够的银两,从而使国家的财政处于极度窘迫的状态。在鸦片战争前收支两抵尚余551万余两,而战后每年的财政结余却明显地减少了,最多的1847年也只有380余万两,而最少的年份竟只有几十万两(1843年35.9万余两,1849年55.6万余两) 。

总之,由于“银贵钱贱”的日益加剧,各业因之衰败凋敝,人民深受其苦,清政府因而陷入“税金不能入库,国家濒于破产”的危险境地。饱受剥削压迫,财尽苦极,走投无路的广大农民,被迫铤而走险,道光末年全国各地抗捐抗租斗争和会党起义此起彼伏,预示着一场大规模的人民反抗斗争即将到来。因此,可以说道光末年“银贵钱贱”加剧所引起的严重社会问题,是咸丰初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的一个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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