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复

更新时间:2024-06-12 19:56

阎复(1236年-1312年),字子静,号静轩,又号静斋、静山。高唐(山东聊城)人。中国元朝大臣、文章家。

生平事略

至元八年(1271),阎复被举荐为翰林应奉,以干练有才,又被选任会同馆副使兼接伴使。

至元十年(1275),迁翰林修撰后出佥河北、河南提刑按察司事,召为翰林直学士。

十九年(1282),升翰林侍讲学士

二十年(1283),改集贤侍讲学士

二十三年(1286),再擢翰林学士承旨,朝廷诏旨多出其手;

二十八年(1291),出为浙西道肃政廉访使,此时随桑哥倒台而罢官。成宗即位,复起任集贤学士;

大德元年(1297)改任翰林学士,再擢翰林学士承旨;

元武宗即位后,晋阶荣禄大夫,授中书平章政事

后辞官家居 ,卒后赠光禄大夫大司徒、上柱国,封永国公,谥“文康”。

代表作个人作品

《静轩集》50卷

史籍记载

阎复,字子靖,其先平阳和州人。祖衍,仕金,殁王事。父忠,避兵山东之高唐,遂家焉。

阎复始生,有奇光照室。性简重,美丰仪。七岁读书,颖悟绝人。弱冠入东平学,师事名儒康晔。时严实领东平行台,招诸生肄进士业,迎元好问校试其文,预选者四人,复为首,徐琰、李谦、孟祺次之。岁己未,始掌书记于行台,擢御史掾。至元八年,用王磐荐,为翰林应奉,以才选充会同馆副使,兼接伴使。扈驾上京,赋应制诗二篇,寓规讽意,世祖顾和礼霍孙曰:“有才如此,何可不用!”十二年,升翰林修撰。十四年,出佥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阶奉训大夫。十六年,入为翰林直学士,以州郡校官多不职,建议定铨选之法。十九年,升侍讲学士,明年,改集贤侍讲学士,同领会同馆事。二十三年,升翰林学士。帝屡召至榻前,面谕诏旨,具草以进,帝称善。二十八年,尚书省罢,复立中书省。帝励精图治,急于择相,一日,召入便殿,谕之曰:“朕欲命卿执政,何如?”复屡谢不足胜任,帝谓侍臣曰:“书生识义理,存谦让,是也,勿强。”御史台改提刑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首命复为浙西道肃政廉访使。先是,奸臣桑哥当国,尝有旨命翰林撰《桑哥辅政碑》,桑哥既败,诏有司踣其碑,复等亦坐是免官。

三十一年,元成宗即位。以旧臣召入朝,赐重锦、玉环、白金,除集贤学士,阶正议大夫。元贞元年,上疏言:“京师宜首建宣圣庙学,定用释奠雅乐。”从之。又言:“曲阜守冢户,昨有司并入民籍,宜复之。”其后诏赐孔林洒扫二十八户、祀田五千亩,皆复之请也。三年,因星变,又上疏言“定律令,颁封赠,增俸给,通调内外官”。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征租受杖,非所以厉廉隅。江南公田租重,宜减,以贷贫民。”后多采用。

大德元年,仍迁翰林学士。二年,诏赐楮币万贯。四年,帝召至榻前,密谕之曰:“中书省庶务繁重,左相难其人,卿为朕举所知。”复以哈剌哈孙对,帝大喜,即遣使召入,相之;复亦拜翰林学士承旨,阶正奉大夫。十一年春,武宗践祚,复首陈三事,曰“惜名器,明赏罚,择人材”,言皆剀切。未几,进阶荣禄大夫,遥授平章政事,余如故。复力辞,不许,上疏乞骸骨,诏从其请,给半俸终养。时仁宗居东宫,赐以重锦,俾公卿祖道都门外。及即位,遣使召复,复以病辞。

皇庆元年三月卒,年七十七,文康。有《静轩集》五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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