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瑾昆

更新时间:2022-11-07 16:48

陈瑾昆 (1887年一1959年)中国当代法学家。湖南常德县。1917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得法学士学位。返国后,曾任北洋政府奉天省高等审判所推事和庭长、大理院推事、最高法院庭长和国民政府司法官,同时在北京大学、朝阳大学等校任教。

人物履历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携家去延安,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兼华北人民法院院长。建国后,历任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委员、顾问、全国政协第一、二、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理事会理事等职。曾参加了《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一些重要法律的制订工作。主张社会主义中国应加强刑法的制订;在司法工作中坚持审判独立;在刑事犯罪因果关系上,主张“意思自由论”。

个人著作

主要著作有《刑事诉讼法通义》、《民法通议总则》、《民法通义债编总论》、 《民法通义债编各论》、《刑法总则讲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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