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地主阶级

更新时间:2023-11-25 20:02

一般指封建社会地主制经济下,凭借土地所有权,主要以地租形式剥削农民的土地所有者。封建社会中领主制经济下的一切大土地所有者,如封建领主亦称地主。 地主制经济以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典型。中国的封建地主对自有土地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有的是由自己经营,采取剥削僮奴或剥削雇工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将土地分与他人经营,采取以地租剥削依附农或佃农的形式。依附农在历代有私属徒、部曲、佃仆等类型;佃农在历代有佃客、庄户、田客、佃户等别称。唐宋以后,分租给佃农的形式逐渐排斥和代替依附农形式,成为地主制经营中的典型形式。

概念介绍

地主阶级是地主制经济下的主要剥削阶级,也是封建社会主要的统治阶级。它具有按封建等级制度划分的阶层。在中国,地主主要有以下几种:东方以中国为代表

中国

①有具有较高社会地位、享有政治特权的世族地主、缙绅地主,他们凭借世袭的或非世袭的地位和特权,占有或强占、强买土地。他们隐瞒地产,少纳或转嫁田赋;并常合法地或非法地庇荫亲族和其他丁口。他们是地主阶级中最保守、腐朽和反动的阶层。

②有社会地位较低、没有政治特权的庶民地主。他们主要是中小地主。他们既受豪强地主欺凌,又凭借财势,勾结官府,欺压乡民。由于土地可以买卖,地主阶级的成份常有变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取得地主身份所需土地的最低必要量降低,庶民地主在人数上的优势增大。在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后,工商业者购买土地,出现工商业地主。

西欧

详细查看:领主制经济

西欧封建制度是中古欧洲历史的一项核心内容,被称为采邑制而西欧封建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在整个中古时期,罗马天主教在经济上占据当时西欧土地的三分之一,政治上与世俗王权分庭抗礼,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一元垄断,可谓是处于一种万流归宗的地位。城市是文明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根源因素有很多就是城市造成的。拜占庭帝国是一个曾经辉煌的古老文明,在如何面对新的环境挑战方面,拜占庭帝国的历史命运具有重大的典型意义和启示价值。

西欧封建等级由上至下主要分为教皇,国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这几个等级。

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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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础来自三个方面:①古希腊、罗马的遗产,②基督教的传统,③日耳曼人社会模式.换句话说,西欧封建制度是由罗马封建因素,日耳曼因素,通过基督教会对二者的不断结合而形成的.

⒈罗马封建因素

随着罗马帝国对外扩张的中止,帝国的经济在公元三世纪已发生严重危机:人口锐减,城市败落,一些大土地所有者便退居乡村,建立了以隶农为主要生产者的、实行租佃分散经营的田庄制,形成自然经济,政治上则形成独立王国.如此在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的奴隶制商品经济已经过渡到隶农制自然经济.另外,罗马很早以来就存在一种保护关系,一些人因败落而寻求富有的庇护人的保护,成为他们保护下的平民或附庸,帝国衰落后,这种保护关系更为扩大,成为日后西欧封建制度的起源之一.

基督教会

与经济的变化相适应,人们的思想意识也发生变化,原来的罗马古典文化开始让位于普通人民群众的大众文化,这就是基督教文化.在危机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从崇奉奥林匹斯诸神朱庇特,宙斯,阿波罗,转奉能解脱个人罪恶,能使个人得到拯救的基督教.因为前者虽然气势磅礴,给人力量,但却不能给人安慰;人是伟大的,但人不能总是显示伟大,人还需要安慰,尤其是在危机时代,人们需要一种神秘主义的哲学体系.在公元三世纪的罗马帝国,这就是新柏拉图主义.经过百般曲折,四世纪以后罗马终于成为基督教国家,教会组织普遍建立,受罗马制度的影响,教会的法律、制度,组织结构都建立起来.正是基督教会,在日益加深的混乱状态中起到了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作用,并且成为日后教化日耳曼蛮族,把罗马古典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结合起来的承担者.

另外,教会所建立的修道院制度,也对中世纪早期的西欧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修士最初一般都是西欧最优秀的农民,他们开垦荒地,排干沼泽,改良土壤,推广三圃制,对恢复和发展西欧农业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还保存了罗马人的一些建筑技能,发展了木刻、金属制造,纺织、玻璃、酿酒等工艺.

日耳曼因素

日耳曼人刚从原始社会走出,为陷如入绝境的西欧社会带来了活力和生机.

与罗马法律相比,日耳曼法律是习惯法,粗犷、迷信、采用神裁法,但对日后西欧封建政治仍有重大影响.日耳曼法律产生于人类古老的习俗,而不是统治者的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权,没有一个国王可绝对专制,这种王权有限制度是中世纪西欧政治发展的一个特点.所以有人说,民主起源于日耳曼丛林之中.

日耳曼人的亲兵队制度,建立了首领和亲兵相互间契约关系的观念,直接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形成.

日耳曼人还带来了农村公社制度(其特点之一是自治),它对西欧城市的形成、行会制度、以至于议会制度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日耳曼因素对西欧社会影响之大,以至于全球通史的作者认为:正是日耳曼人的到来,毁灭了西欧的古典文明,从而为西欧新文明的开端,扫清了道路.在中国,在印度,昔日的文明传统一直没有中断,并得以保存,但这仅是旧生命的延续.而西方,在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却出现了一个新的开端.他并且认为,这是西方历史的独特性之所在.

西方史学界在西欧封建制度形成问题上主要分为两派,日耳曼派和罗马派,以后又形成综合派

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特点在于:神权凌驾于一切,教皇高于国王。典型例子:丕平献土

德国

容克是德语Junker一词的音译, 原指无骑士称号的贵族子弟,后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

起源于16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本消亡.在德国文献中容克被分为作战容克、宫廷容克、议院容克和乡村容克等不同类型.在德国历史上真正起过较大作用的是乡村容克.乡村容克指普鲁士的贵族庄园主,主要是征服易北河以东地区并在那里进行殖民的德意志骑士领主的后裔.他们集领主权与乡村政权于一身.16世纪,容克为了扩大谷物生产,大量强占易北河以东农民的份地,以农奴的劳役经营商品生产性的大庄园经济.乡村容克具有粗犷、暴戾、眼光狭隘的特点.

1653年,勃兰登堡施泰因和哈登堡改革中,容克受到重大打击.

19世纪以来,普鲁士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全面瓦解了容克的经济基础——封建庄园.为此普鲁士王朝把重要军官职位和政府官位赐给容克作为补偿.

1848年德国革命后,容克的庄园经济逐渐转变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大部分容克开始成为保留许多封建残余的、资产阶级化的地主.在容克庄园中,雇农仍然处于半农奴的地位.这种在保留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用资本主义剥削逐渐代替农奴制剥削的方式被称为普鲁士道路.容克地主阶级在政治方面属于极端的保守主义,主张君主专制,崇尚武力,赞成对农业采取保护主义,其代表人物是O·von俾斯麦.

德意志帝国打上容克的烙印.魏玛共和国时期,容克敌视共和政体,支持阿道夫·希特勒Adolf Hitler)执政.

德国的帝国主义特征被称为是“容克资产阶级帝国主义

东欧

东欧盛行封建农奴制度,代表为俄国

农奴制,又称封建领主制。是少数封建领主或农奴主占有大部分生产资料,并部分占有农奴;农奴服各种劳役,并上缴大部分劳动产品。农奴制的基本特征是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而农奴主则利用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对农奴实行超经济的强制剥削。

典型的农奴制产生于中世纪的欧洲。它是在罗马奴隶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而直到19世纪,俄国和印度仍保持着农奴制。这些地区的农奴与农村公社有着密切的联系。

14世纪,随着莫斯科公国政治和经济实力的增强,外来骚扰减少,俄国的封建经济出现较快的发展。1649年,沙皇阿历克谢·米哈依洛维奇颁布《法典》,规定农民不论逃亡多久,只要被找到,就必须连同其家属和全部财产都归还原主。《法典》从法律上确立了俄国的农奴制度,标志着俄国农奴制的形成。

农奴制束缚了人们的自由劳动力,阻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是俄国落后的原因。

克里米亚战争惨败后,沙皇尼古拉一世忧郁而病死。新上台的亚历山大二世迫于内外交困的形势,决定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他相继设立了中央和欧洲部分各洲的特别委员会,起草农奴制改革的草案。委员会都由沙皇官吏与贵族代表组成。这伙人并不支持改革,长期争论不休,改革草案难产。这时,农民起义的浪潮日益高涨,沙皇感到了燃眉之急。他在国务会议上忧心忡忡地说:“今后的任何拖延都会有害于国家。”亚历山大二世的惊惶和敦促,才使起草工作得以加快进行,草案终于抛了出来。1861年3月3日,沙皇正式批准了废除农奴制的法令,并签署了关于废除农奴制的特别宣言。

法令规定了农民有人身自由,地方不得买卖或交换农奴;农奴在获得人身自由时,在交付大量赎金的条件下可以从地主那里领得一份土地。但,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很不彻底。它仍维护着地主的利益,保留着农奴制残余,赎金更是对农奴的残酷掠夺。所以农民起义继续前仆后继。1861-1863年,农民起义就达两千次以上。不过,废除农奴制为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劳力、市场和资金,是封建君主制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转变过程中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分类说明

大地主阶级

顾名思义,是指集中了大量土地、拥有巨大的农业生产资料和财富的地主阶级

小资产阶级

以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社会集团。主要包括中农、小手工业者、小商人、自由职业者等。小资产阶级占有一小部分生产资料或少量财产,一般既不受剥削也不剥削别人,主要靠自己的劳动为生。但是,其中有一小部分有轻微的剥削。

大资产阶级

概念可以套用小资产阶级,简单来说就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大规模雇用劳动为基础的社会集团。出现在封建阶段后期,是地主阶级的奠基人。

他们三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大地主阶级在本质上属于落后于资产阶级的阶级,是封建生产关系下的阶级,并不能推动社会进步。但其拥有的财富巨大,由于社会变化和自身原因可以转变为资产阶级,乃至大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有其独特的两面性,既要求打破地主土地私有制,又害怕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保留适度的市场封闭。所以他们可能转变成中产阶级也可能沦为破产平民。

容克地主

以普鲁士为代表的特殊形式

容克贵族是德语Junker的音译。原指无骑士称号的贵族子弟,后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起源于16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本消亡。在德国文献中容克被分为作战容克、宫廷容克、议院容克和乡村容克等不同类型。在德国历史上真正起过较大作用的是乡村容克。

乡村容克指普鲁士的贵族庄园主,主要是征服易北河以东地区并在那里进行殖民的德意志骑士领主的后裔。他们集领主权与乡村政权于一身。16世纪,容克为了扩大谷物生产,以便大量出口到英国、尼德兰,大量强占易北河以东农民的份地,以农奴的劳役经营商品生产性的大庄园经济。乡村容克具有粗犷、暴戾、眼光狭隘的特点。1653年,勃兰登堡大选帝侯腓特烈·威廉赐予容克以“完全支配”农民的权力,并给予免税等大量经济优惠。在1807年开始的施泰因和哈登堡改革中,容克对土地及农民的支配权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打击,可以说,这是德意志版的“农奴制改革”。19世纪以来普鲁士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瓦解了容克的经济基础-封建庄园。为此普鲁士王朝把重要军官职位和政府官位赐给容克作为“补偿”。1848年德意志革命,资产阶级登上了德意志的政治舞台,容克的庄园经济逐渐转变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大部分容克开始资产阶级化,但仍保留许多封建残余。在容克庄园中,雇农仍然处于半农奴的地位。这种在保留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用资本主义剥削逐渐代替农奴制剥削的方式,被称为“普鲁士道路”。

容克地主阶级在政治方面属于极端的保守主义,主张君主专制,崇尚武力,赞成对农业采取保护主义,其代表人物是O.von俾斯麦。 1871年普鲁士“自上”统一德意志,标志容克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后形式。帝国国会中的德意志保守党和国会外的农民同盟均代表容克利益,军队中的军官也多出身于容克,从而使整个德意志帝国打上容克的烙印。魏玛共和国时期,容克敌视共和政体,支持希特勒执政。

社会地位

地主阶级是地主制经济下的主要剥削阶级和统治阶级。地主阶级中具有较高社会地

位、享有政治特权的阶层,汉魏时称为豪强地主,隋唐时称为世族地主,宋代称形势户,明清时称为缙绅地主。他们的出现是封建等级制度的反映。他们凭借权势,占有或强占强买土地,隐瞒田产,少纳田赋,或用飞洒、诡寄、虚悬等办法,把田赋负担转嫁给中小地主和自耕农。他们利用免徭役的特权荫庇亲属以及佃客。一些农民为了避免繁重的差役勒索也依附于他们,以致出现“百家合户,千丁共籍”的现象。他们是地主阶级中更保守、腐朽和反动的阶层。

地主阶级中又有社会地位较低、没有政治特权的阶层,这些地主一般称庶民地主。他们以中小地主为多,但也有大户。他们既受豪强地主欺凌,却又凭借财势,勾结官府,武断乡曲,欺压农民。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取得地主身份所需土地的最低必要量降低,庶民地主在人数上扩大,并且出现着重从经济势力即占有土地的数量来衡量地主社会地位的趋势。

延续性

中国是一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两千多年来,首先在北方发展的地主制经济,逐渐推及东南地区,继而推及西南地区,最后推及东北地区,推动了这些地区的开发,促进了这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中国地主制经济经过长期的充分的发展,具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具有光辉灿烂的封建文化。它的内部经济结构,如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剥削传统,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的自然经济,是异常坚固的。它的宗法制度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和完备的封建思想体系也举世闻名。这种充分发展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对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较大的适应能力,对调节社会矛盾具有较大的回旋余地,从而能够延长地主制经济的寿命,导致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

近代反抗例子

王树声,原名王宏信,汉族,湖北麻城市乘马岗人。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军械装备建设和军事科学研究事业的奠基人和领导人。

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创建了麻城县第一支农民武装,1927年参与领导麻城暴动黄麻起义。1928年后历任中国工农红军团长、副师长兼团长、师长、红四方面军副总指挥兼第31军军长、西路军副总指挥兼第9军军长等职。他英勇善战,战功显赫,为创建鄂豫皖、川陕革命根据地和红四方面军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八、九、十届中央委员

1974年1月7日病逝于北京,享年69岁。

王树声将军1923年考入武汉启黄中学。.组织农民协会宣传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运动道理。并动员其三哥参加农民运动的工作。...并决定迅速组织农民武装,以防止封建地主阶级的反扑。说服其家庭拿出自家的粮食,卖掉王氏祠堂的公田,作为组织农民武装和购买枪支弹药的经费,壮大和巩固了地方农民武装。1927年10月,中共湖北省委派他任鄂东特委书记,在黄安(今红安)县建立黄麻暴动指挥部,发动和组织黄麻地区的农民武装起义。11月13日,在以他为首的鄂东特委于黄安七里坪召开了党的活动分子组织红枪会土匪武装万余人进行暴乱,指挥农民武装坚决反击。6月中旬,指挥麻城农民县农民自卫军和义勇队在破寨岗激战三昼夜,打垮地主武装万余人的进攻,追杀20公里,毙俘敌3000余人。后又相继指挥了癞痢寨和扬泗寨战斗,粉碎了地主武装进攻。战后群众将破寨岗改名为得胜寨。8月20日,参与组织指挥北界河战斗,粉碎了麻城流亡土豪劣绅武装杀回乡里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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