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主义

更新时间:2024-09-14 10:23

女权主义(Feminism)又称女性主义。要求的是平等,而不是对他人的奴役。“女权主义”与“女性主义”是同一个英语单词“Feminism”在中文的两种译法,两者本质没有区别。是以两性关系为政治研究的中心议题,反对性别的歧视、压迫、剥削,追求两性的平等与妇女解放的政治主张。

中文名称

“女权主义”与“女性主义”是同一个英语单词“feminism”在中文的两种译法。“女权主义”是“feminism”的最初中文译法。

1937年,在张鹏云主编的《最近汉英大辞典》中,“feminism”被明确无误地译为“女权主义”。商务印书馆在1949年出版的《综合英汉大辞典》中不仅收有“feminism”,还收录了“feminist”,前词译为“女流之特性,男女平权论,男女平权主义,女权主义”;后词译为“男女平权论者,男女平权主义者,女权主义者”。

“feminism”被译成“女性主义”,或说“女性主义”一词在中文语境中的使用迟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

部分中国学者例如姜进认为译者都会根据各自的理解来翻译“feminism”或“feminist”:

“如果原文讲的是20世纪上半叶西方女性争取普选权的运动,就翻译为‘女权主义’,其含义是女性争取与男性在法律上享有平等权利的斗争。如果原文讲的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女性与社会文化思想实践中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作斗争、争取男女在社会和家庭中平等地位时,就译作‘女性主义’,因为法律上两性已经取得基本平等,女性争取平等和解放的斗争,已经超越法权而深入广泛地涉及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性别政治。”

理论

综述

女权主义的理论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在全人类实现男女平等。所有的女权主义理论都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女性在全世界范围内是一个受压迫、受歧视的等级。

在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文化当中,男性也受压迫,但是他们是由于属于某个阶级阶层的成员而受压迫,而不是由于是男性而受压迫。女性则不同,除了因为属于某个阶级或阶层等原因之外,还仅仅因为身为女性而受压迫。

宏观理论

女权主义理论可以被划分为宏观理论和微观理论两大类。

女权主义宏观理论包括一些对世界和历史加以阐释的宏大叙事,如世界体系理论。这一理论原本只是将世界区分为中心地域、半边缘地域和边缘地域,分析这些地域之间的权力关系,完全忽略了女权主义的因素。但是经过女权主义的改造,增加了一些新的理论要点,其中包括不再把女性仅仅作为男性家长家庭的一个成员;不再认为家庭成员的利益总是一致的;分析女性独立的经济贡献,女性在全球经济中作为非正式劳动力、家庭工人、食品生产者的角色。

再如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女权主义循着马克思主义的思路,并对它做了女权主义的改造。一个最主要的改造是提出了下列观点:男权制是先于资本主义制度而存在的,因此推翻资本主义只是结束男性对女性压迫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微观理论

女权主义的微观理论包括多个门类:

交换理论:这一理论指出,理性的人一向被假定为自私的、相互隔离的、无情感的行为者,而女权主义理论则做出了另一种假设,它假设人是相互连结的、利他的、有情感的。女权主义还用交换理论解释男女两性之间的不平等:男性占有了份额较女性大得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知识资源。

网络理论:女权主义用这一理论分析性别差异与性别不平等。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和。男女两性由于从儿时起结识的人就不同,后来的关系网络也不同,因此造成了两性发展机会的巨大差异。

角色理论:这一理论涉及女性的家庭与工作的双重角色冲突问题。这两种角色一旦发生冲突,女性的工作角色往往要服从家庭角色,女性因此丧失了大量的工作和升迁的机会,致使女性做事业的动力降低。女性比较集中的职业由于缺勤率高、精力投入少,因此变得价值较低,报酬也较低。

地位期望理论:这一理论认为,男女两性在进入性别混合的目标动力群体时,由于群体对男性的期望值高于女性,就降低了女性在群体互动中的自信心、威望和权力。如果某位女性想反潮流而动,群体内的两性都会反对她,敌视她。在这种情况下,性别期望模式得到了巩固。

符号互动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人的心灵、自我和社会都是通过符号交流和话语制造出来的。正如标签理论所揭示的那样,女性往往在社会教化的过程中接受了社会对男尊女卑的定义,于是遇事常常会自责,取悦和讨好男性以避免惩罚,久而久之就造成了两性之间的巨大差别。

形式

由于历史背景、某些国家里面女性的法律地位、以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女权主义为了达到不同的目的而产生了不同的路线。因此也就存在着各种的女权主义。

其中一个流派是激进主义女权主义(radical feminism),认为父权是造成社会最严重问题的根本原因。这个流派的女权主义在第二波女权主义很受欢迎,尽管在现代已经没有那么突出。不过,还是有许多人将“女权主义”这个词完全等同于激进主义女权主义所提出的观点。

有些激进主义女权主义者提倡性别分离主义(separatist feminism),也就是将社会与文化中的男性与女性完全隔离开来,但也有些人质疑的不只是男女之间的关系,更质疑“男人”与“女人”的意义(详见酷儿理论)。有些人提出论点认为性别角色性别认同性倾向本身就是社会建构(见父权规范 heteronormativity)。对这些女权主义者来说,女权主义是达成人类解放的根本手段(意即,解放女人也解放男人,以及从其它的社会问题一起解放)。

有些女权主义者则认为某些社会问题可能与父权无关,或者父权不是这些社会问题的优先考量(比如说,种族歧视阶级划分);她们将女权主义视为解放运动的其中一种,与其它运动彼此影响。

流派

女权主义主张意识形态多元化,政治价值取向多样化,并试图整合其他政治思潮,侧重从多维度阐释女性被压迫的根源及解放的出路,故在内部形成了不同的流派。

女权主义批评迄今为止已发展出了多种不同的批评流派。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区分四个派别。三个层面是:生理、心理层面,政治经济层面和语言文化层面。根据不同层面,衍生出四种女权主义流派:自由主义流派和马克思主义流派是较早期的流派,以后出现了激进主义流派和解构主义流派。

学科

女权主义学者看到,人类的历史是男女两性共同创造的,然而迄今为止流传下来的人类思想史却是女性“缺席”和沉默的历史,以往的学术研究也由于女性的“缺席”而只讲了半边故事。她们试图弥补人类思想史上的这一缺憾,在这种努力中,女权主义学术达到了空前的繁荣,出现众多女权主义学科:

世界史

世界背景

早在大规模的女权主义运动出现之前,西方社会中就有一些零星的女权主义思想和代表人物出现。在欧洲,有人已追溯到中世纪。从15世纪开始,已经可以听到一些女性的声音。据西方学者考证,全世界第一位女权主义者是法国的克里斯蒂娜·德·皮桑(Christine de Pizan),她的生卒年份为1364年至1430年。

在17世纪,英国的玛丽·艾斯泰尔(Mary Astell)成为那个时代最激进也是最系统的女权主义者。她的行动被誉为英国第一次稍具规模的女权主义抗争。这次抗争的形成原因是,英国当时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工厂里出现了女工,社会的性别劳动分工(男主外女主内)发生了变化。

在欧洲大陆,女权主义运动的源头一般被认为来自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思潮的影响。法国女性主义是世界妇女运动的第一声,它是在法国大革命中发展起来的,参加革命斗争的妇女人数非常可观。1791年9月,著名女权活动家玛丽·戈兹(Marie Gouze,后改名奥兰普·德古热)代表她的俱乐部发表了世界上也是法国历史上第一份要求妇女权利的宣言《女权宣言》(又称《女权与女公民权宣言》),主张自由平等的公平权利不能仅限于男性。但大革命中妇女们并不被认可,男人们的打击随之而来。1793年,法国妇女在努力成为法国公民的道路上挫折不断——奥兰普·德·古热(Olympe de Gouges)、玛莉-简·罗兰(Marie-Jeanne Roland)以及其她女政治活动家被送上断头台,女权俱乐部和社团被禁止,同时妇女也被禁止在公共领域参加革命活动,法国重回“男性共和国”。

第一次浪潮

第一波浪潮背景

关于女权主义运动的第一次浪潮始于何时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它始于19世纪后半叶,历时约70余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达到最高点;另一种说法认为是在20世纪初年。现代学者普遍认同的说法是:女权主义运动第一波发生在1840年到1925年间,运动的目标主要是为了争取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

1848年7月19日,在纽约州塞尼卡·福尔斯村的韦斯利安卫理公会教堂,召开了美国第一届女权主义的女性权利大会。会上通过了一份《权利和意见宣言》。大会的主要组织者是废奴运动的积极参加者、被后人称为“女权运动之母”的卢克丽霞·科芬·莫特(Lucretia Coffin Motl)、伊丽莎白·凯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don)和苏珊·布朗奈尔·安东尼(Susan Brownnell Anthony)。有历史学家认为,这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美国女权运动的正式开始。

1859年,英国第一个女权组织“朗汉姆女士”(Ladies of Langham Place)成立了“促进女性就业协会”。女权运动第一次浪潮中最著名的领导人是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她是第一代女权运动的活动家。她提出两性充分平等的要求,包括两性平等的公民权政治权利,反对贵族特权,强调男女两性在智力和能力上是没有区别的。她主张,女人应当不再受制于她们的身体以及由身体所带来的情感。她的名著《女权辩护:关于政治和道德问题的批评》(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 with Strictures on Political and Moral Subjects)成为女权运动的经典。

女权主义第一次浪潮中还有两位值得提起的代表人物。一位是哈莉耶特·泰勒·密尔(Harriet Taylor Mill),其代表作是《女性的选举权》(Enfranchisement of Women);另一位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穆勒是女权主义运动第一波时最著名的女权主义男性学者,他于1869年出版了一部以《女权辩护:妇女的屈从地位》(The Subjection of Women)为题的著作,提出女性没有理由被排除在领导职位之外,并提出只有在女性有了选择自由之后,才能知道她们的“自然”能力是什么样的。这两部著作也被视作女权运动的经典之作。

1897年,一位名叫胡德伦斯的加拿大农业工人的妻子在初生婴儿死后,认为孩子之死是由于她无知和不会照料造成的,她以亲身经历向安大略城的100多名女性做了报告,讲明女性应当学习科学知识,组织起来,安排好家务活动。她的讲话被英国和北美女性当作了她们的组织——女性协会的宣言。

1915年,英国女性协会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女性协会在各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女权主义运动的第一次浪潮至此进入高峰期。

第一波浪潮主要目标

参见:妇女选举权妇女参政论者女子学校女校妇女就业

女权主义第一次浪潮的第一个目标是为女性争取选举权。在早期,女权运动还只是提出男女应当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到后期的选举权运动中,已经有人提出了“女性优越”的观点。在争取选举权的女权运动中,还出现过一种反民主的倾向,害怕“无知大众”,要求将选举权限制在识字者当中。

英美女性在争取选举权的斗争中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男权主义者甚至用医学观点来为自己反对女性选举权作辩护。埃米琳·潘克赫斯特(Emmeline Pankhurst)是妇女参政权运动的奠基者之一,她试图揭露英国社会制度里的性别歧视,并且成立了“妇女社会与政治联盟”(The 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她们以男性激进模式为榜样,通过暴力革命的手段争取平等的政治权利,震撼了整个英国社会。

尽管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女权运动争取选举权的斗争还是相继取得了成功:第一个为女性争得选举权的国家是新西兰,那是在1894年;第二个是澳大利亚,是在1902年。1914年,芬兰挪威女性取得选举权,其余欧洲国家女性大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取得了选举权。英国女性的选举权是分两步获得的:在1918年,30岁以上女性获得选举权;到1928年女性才最终获得同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在美国,最早争得女性选举权的是怀俄明州(1868年);其次是犹他州(1870年);1914年,通过相应法律的州增至11个;直到1920年8月,美国女性才获得完全的选举权,这一权利被载入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

女权主义第一次浪潮中的第二个争论焦点是:女性应不应该有受教育权,应该受什么样的教育。各国女性纷纷提出实现受教育权利的要求,女子学校大量涌现,很多女童直接进入原来只收男童的学校。在19世纪中期,女权主义者们曾就女童的教育内容应不应与男童一样,男女学生的考试内容应不应当相同等问题展开辩论。在1868年,剑桥大学为女生提供了单独的考试。这一作法在女权主义者当中引起激烈争论,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当时的人们还为女孩应不应当上家政课的问题展开过激烈的争论,有学者认为,这一争论更多涉及的是阶级问题而非性别问题。因为只有中产阶级的女孩才有学习以持家为目标的家政课的需要。

女权主义第一次浪潮的第三个焦点是妇女就业问题,尤其是已婚女性的就业问题。在19世纪,一种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观念认为,女性赋有与男性不同的特殊素质,比如生育和抚养子女就是女人的天性,因此女人的天职就是留在家里生育和抚养儿女。女性到社会上就业之后,工作和婚姻的矛盾变得突出起来,于是有的女人就用保持独身的方法来解决这个矛盾。但是,这并不能在广大的人群里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当时关于女人尤其是已婚女人要不要就业的争论十分激烈。争论围绕着下列两个问题展开:“女人婚后还应不应该工作?”“女人作母亲之后还应不应该工作?”许多希望出来工作的女性对于必须在工作和家庭中选择一项感到不公平,她们提出,“男人可以同时拥有工作和家庭,为什么女人就不可以?”这个时期的女权主义提出:为了经济独立,所有的女性都应当在劳动市场上与男人作自由平等的竞争,争取男女同工同酬

在女权主义的第一次浪潮进入尾声时,女性在选举权、教育和就业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它表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女性获得选举权;女性教育广泛开展;女性就业增加。但是,传统的性别角色规范并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变,因此,女权运动第一次浪潮的其它目标还包括为女性争取在婚后保留财产的权利;在婚后保留自己工资的权利;不受丈夫虐待的权利;为女性争取儿童抚育费;提高女孩同意性交的年龄线等。19世纪美国女权主义运动的一项内容就是把强奸法的幼女年龄线从18岁提高到21岁。强奸法规定,不允许同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即使她本人同意,如果没到“自愿年龄线”(the age of consent),她的同意是无效的。这个时期女权运动涉及的问题还有产假问题和堕胎问题。

第二次浪潮

第二波浪潮背景

一般认为,女权主义的第二次浪潮发生在20世纪的60—70年代,最早兴起于美国。也有人认为,女权运动的第二次浪潮一直持续到80年代。

女权主义第二次浪潮的主要目标是批判性别主义性别歧视和男性权力,认为当时虽然女性有了选举权、工作权和受教育权,但是表面的性别平等掩盖了实际上的性别不平等。这次女权运动的基调是要消除两性差别,并把这种差别视为造成女性对男性从属地位的基础。女权运动要求各个公共领域对女性开放,缩小男性和女性的差别,使两性趋同。当时的女权主义者认为,女人应当克服自己的“女性气质”,努力发展“男性气质”,其中包括攻击性独立性;她们不赞成母性是与生俱来的,也不赞成女性在道德上天生高于男性;她们否定女人缘于做母亲的经验就在性格上与男人有了根本的差异这一论断,而是认为许多男人也很温柔,甚至更爱照顾人;这些特征和气质不是先天的遗传,而是后天培养的结果。

在女权主义第二波到来之前,也就是在两次女权运动之间,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是女权主义唯一的声音。1949年出版的《第二性》(The Second Sex)一书后来成为女权主义的“圣经”。在《第二性》一书中,波伏瓦除了论述“女性”的处境之外,还提出了“他者”和“他者性”的问题。波伏瓦的《第二性》虽然发表较早,但它对女权运动的第二次浪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这部著作中,波伏瓦用大量哲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文学及轶事材料证明:女性自由的障碍不是其生理条件,而是政治和法律的限制造成的。她的最广为人知的观点就是:一个人并非生下来就是女人,而是变成女人的。

这个时期女权运动中另一部引起广泛关注的著作是舒拉密斯·费尔斯通(Shulamith Firestone)的《性的辩证法》(The dialectic of sex)。这部著作被认为是生理本质主义的代表作。

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的《女性的奥秘》(The Feminine Mystique)就是凝结了空气中已经弥漫的氛围写作而成的。这部著作成为女权运动第二次浪潮兴起之时对当时女性心中所想的事情的最杰出的表达。到1970年时,这本书在英美两国已销到100万册以上,还有各种文字的译本。它是美国自由主义女性主义的代表作,它的千言万语用一句最响亮的话语来概括就是:对家庭主妇的形象说一声“不!”弗里丹在书中提出,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女性是生气勃勃的,但在战后却沉湎于舒适的家庭生活,只想做一个“幸福的家庭主妇”,不再到社会上去干事业;“妇女解放”和“事业”之类的字眼听起来已使人感到陌生和不自在;女人的唯一梦想就是当个无可挑剔的贤妻良母;最大的奢望就是生五个孩子并拥有一幢漂亮住宅;唯一的奋斗目标就是找到中意的丈夫并保持稳定的夫妻关系。弗里丹生动地描写了这代女性在得到了这一切以后的深深的失落感和自我实现感的缺乏。她们充满无名的烦躁感和无意义感。她认为,对于女性发自内心的呼声——“除了我的丈夫、孩子和家庭之外,我还有所企求”——再也不能漠然不顾了。

第二波浪潮主要目标

参见:国际妇女组织就业性别歧视、性别政治、激进主义女性主义

女权主义的第二次浪潮规模宏大,涉及了各主要发达国家。到70年代末期,仅英国就拥有了9000多个女性协会,美国、加拿大涌现出大量女性组织。

1966年,“美国全国妇女组织”(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简称NOW)在美国成立,贝蒂·弗里丹任主席,这一组织成为西方最大的女性组织,其宗旨是:“献身于这样一种信念,即女性首先是人,是个像我们社会中的其他人一样的人,女性必须有机会发展她们作为人的潜能;立即行动起来,使女性充分参与到美国社会的主流当中去,享有真正平等伙伴关系的一切特权和责任。”到80年代末,美国全国妇女组织已拥有15万成员,176个分会。1974年,美国58个工会的3300多名女性,代表40个州和数百个地方工会在芝加哥开会,成立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女性工会组织:“工会妇女联盟”。

1970年,美国凯特·米利特的著作《性政治》,是女权主义性别政治的代表作,她指出父系制度是造成女性的地位低于男性的主要原因,强调造成两性差异的外部原因除了其生物上的区别外,更有政治上的因素。

1975年,全国性的黑人女性组织“黑人女性联合战线”又在底特律成立,并代表少数民族女性抗议针对少数民族女性的阶级、性别和民族压迫。1977年,代表50个州和地方会议的1400多名代表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女性大会,并通过了争取女性的平等权利的25项重要决议。许多群众性女性组织为推动女性解放运动作出了贡献。

1979年,第3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The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这是女权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文件。许多国家陆续成立了有关机构,从事维护女性权益事宜。前苏联东欧国家大都是由党政部门统筹管理;西方和第三世界国家则在政府内外分别成立了相关机构。如加拿大政府在1981年12月成立了女性地位部,并由政府指派人员成立了女性地位顾问委员会,作为独立组织,负责调查女性问题。奥地利于1979年在联邦总理府设立了一个国务秘书办公室,专门负责与女性有关的问题。埃及政府在社会事务部内设立了女性事务总局,还成立了由政府各部门代表组成的女性全国委员会,以协调政府部门间的工作。一些国家修改了宪法和法律。挪威的“男女工作平等法案”于1980年7月开始生效。墨西哥于1979年修改了80个法律,去掉了原条款中有关歧视女性的内容。奥地利修改了《家庭法》,规定夫妻双方在维持家庭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到女权主义第二次浪潮兴起之后,关于女性应不应当就业的争论已经不再热闹,因为女性大量就业已经成为现实;随着女性的普遍就业,关于女性角色的争论也结束了——过去人们一直为女人的角色是否应当主要是母亲和妻子、她们是否天生适合留在家里争论不休。在美国,20世纪20年代时只有四分之一的女性就业;到了60年代,职业女性已占到女性总数的40%。在这个时期,女性的就业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比如,社会上已经改变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但女人仍旧面临着一个如何在平等工作机会与传统母亲的角色与职责之间取得平衡的问题。

但是,在女权主义的第二次浪潮中,一些早期女权运动中争论过的问题又在多年沉寂之后被重新提了出来。例如,关于女人究竟应当在劳动市场上同男人平等竞争还是应当争取对女性的特殊保护政策的问题。有人进一步指出:在这个时期,争论的焦点转移到女性是应当模仿男性的生活方式,还是应当创造一种女性自己的生活方式。女权运动的新口号是:女性的特质是世界的唯一希望所在。

在女权主义第二次浪潮中流行过一个普遍的说法: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The personal is political,或译个人即政治)。过去人们一向以为,某男经理对女秘书的性骚扰或某男强奸了某女都是属于个人性质的问题,是由于有某个道德水准不高的男人或某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或是由于女秘书或那个被强奸的女人有过某种不恰当的行为举止诱发了男人对她们的侵犯。女权主义运动指出,这些行为绝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是男性控制女性的政治表现。

女权主义第二波向公领域与私领域的分界挑战,按照“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的思路,强调在性别政治中身体的重要性。此次女权主义运动在美国的第一个大动作是反对选美,抵制女性必须遵从的规则和某些女性身体标准。在1968年,女权主义抨击了“美国小姐”选美活动。她们指出,女人在日常生活中便是在进行一场持续不断的选美:为男性打扮自己,美容瘦身,深恐自己的相貌和身材达不到男性的审美标准。女权主义者们为一头羊加冕,用以讽刺被选中的美国小姐,并设置了自由垃圾桶,将乳罩、腹带、紧身褡、假睫毛一类的东西扔进垃圾桶。虽然当时并没有人焚烧乳罩,但是由于传媒的大肆敌意报道,“烧乳罩”不仅成了一个轰动一时的新闻事件,而且成了女权主义的象征:“女权主义就是‘非女性的’、长相丑陋的和充满挫折感的女人们弄出来的,她们对真正的美女充满嫉妒。”烧乳罩的事情并未发生,女权主义运动只是反对选美,反对按照男性的要求打扮自己,反对将女性作为性对象而已。

在女性的身体形象问题上,女权主义的观点是:女性一直处在美貌竞赛的巨大压力之下,即以男性的观点判断、批评女性的身体,只注重“外在”的形象,而否定了女性身体“内在”的感觉。女性永远在与模特的幽灵做不公平的竞争,以绝大多数女性镜子中平凡的自我形象与模特做泯灭女性自信心的竞争。

女权运动的概念和议题除了传统的参政、就业、教育等问题,还从女权主义角度提出了对性问题的全面审视,其主旨是反对阴茎中心主义的传统,关注阴蒂,关注女性的性欲望和性权利。社会和家庭针对女性的暴力问题、性骚扰问题也是女权主义运动关注的新问题。

有人将女权主义运动第二波分为制度女权主义与基层女权主义。前者在现行制度中争取女性权利;后者在社区基础上工作,强调集体组织化,大力开展提高觉悟的运动。

提高女性觉悟运动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西方国家中的女性兴起了“提高觉悟”小组的活动热潮。唤醒意识、提高觉悟、关注健康等女性活动团体超过2000个。运动的一个主要活动形式是大家聚在一起谈话的提高觉悟小组活动。这一活动在当时与其他治疗结合在一起,成为教育女性的有效形式。这些团体开展分享个人经验和情感的小组活动,用女权主义思想分析这些经验和情感,指导女性调整与男友的关系,进而开展为通过有利于提高女性地位的新法案而争取公众同情的活动。

在提高觉悟活动中,女性用自己作为女儿、妻子、母亲、情人、学生和工人的个人经历来批判社会结构,这一社会结构使女性沉默、悲哀,使女性相信她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感受到的不满足、不快乐是个人的原因导致的。提高觉悟活动在1970年至1974年间达到高峰,当时的情况是:5至15个女人组成的小组每周聚会一次,聚谈两个小时,持续几星期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她们谈论一切,用个人的经历来检验社会上占主流地位的文化观念。这种活动方式后来发展成为一种知识的生产形式,一种女权主义的新型实践。

广泛开展的提高觉悟小组的活动是女权运动第二次浪潮中最具特色的活动。社会批判所导致的组织活动,从知识到行动,印证了“个人问题就是政治问题”这一口号,使它成为美国女权运动最有效的组织工具。

运动中异常活跃的波士顿小组主张:女权主义应当意识到、承认和关怀女性的日常生活,关心女性健康的实践、科学和服务。她们所编撰的《我们的身体,我们自己》(Our Bodies, Ourselves)在女性中影响很大,成为女性关注自身状况的教科书。

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的判决,使美国女性争得了自由选择堕胎权。这也是美国女权主义运动的一个实际成果。虽然这一权利的获得几经挫折,在现代还是触动西方社会神经的敏感问题,有针对女性堕胎权利的反对甚至暴力(爆炸)行动不时发生,但是女权主义在这个领域毕竟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第二次浪潮始自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后期结束,这一时期女权主义运动中心逐渐转向北美,其关注点由注重妇女权益转向了妇女的“经历”,以及女性与男性在性别上的差异,并带有强烈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女权主义者不再满足于争取外在的权利与法律的平等,而是将矛头直指妇女受压迫背后的社会与文化根源。

女性研究热潮及女权学术流派

参见:妇女研究、性别研究、女性学女性主义社会学社会性别

在女权运动第二次浪潮中,形成了一个女性研究的热潮。女性研究(又称性别研究)作为正式的研究领域于60年代首先在美国和英国出现。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女性研究在西方学界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现代学者一般都认为,女权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对于女性研究这一学科的建立有着根本性的影响。有人认为,女性研究本身就是女权主义运动在学术领域的延伸。

概括地说,社会学对于女性的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女性问题只是被包括进社会学的研究来填填空;第二阶段,女性研究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进入社会学研究的主流,在女性研究领域建立了一些新的理论;在第三阶段,女性研究开始影响到现存的理论,由于现存的理论当中有许多是性别主义的,女性研究中的成果被用来对现存理论作出修正。女权主义的社会学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性别构成了理论的中心论题;性别关系中是存在问题的;不应当把性别关系看作是与生俱来的,固定不变的;女性主义社会学理论的任务是向不利于女性的身份地位挑战,争取改变女性的地位。

通过社会学的经验调查和对社会行为变迁的研究,后世的人们对女权主义运动第二波所做的评价是:在工业革命初期,男性比女性变化快;在1960年代的女权运动时期,女性比男性变化快。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女权主义运动第二波使女性在所有的指标上迅速与男性接近。这些指标不仅包括参政、就业、教育等等直接反映女性社会地位的公领域指标,也包括那些间接反映女性社会地位的私领域指标,如家务劳动的分担、性行为方式等等。

第三波浪潮

第三波浪潮背景

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政坛掀起一股保守主义逆流,对包括女权主义潮流在内的自由派力量展开抵抗和反击。《平等权利修正案》之受阻,正是这股来势凶猛的保守势力猛烈反击的“牺牲品”;也因为其时保守势力强大,追求自由、平等和变革的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于80年代末跌入低谷。

正当人们以为女权主义浪潮“销声匿迹”时,其顶着保守主义浪潮的反击“杀了个回马枪”。作为一种称呼,“女权主义第三波思潮”这一术语首先出现于M·杰奎·亚历山大(M. Jacqui Alexander)、丽莎·阿尔布里希特(Lisa Albrecht)和迈步·西格瑞斯特(Mab Segrest)的论文集《第三波思潮:种族歧视的女权主义视角》(The Third Wave:Feminist Perspectives on Racism)中,随后,黛博拉·罗森弗尔德(Deborah Rosenfelt)和朱迪思·斯泰西(Judith Stacey)在1987年的论文中使用该术语。1995年,丽贝卡·沃克(Rebecca Walker)发表了《成为第三波思潮》(Becoming The third wave)一文,鼓励女性青年“拥抱女权主义”,从此“第三波思潮”引起广泛的讨论与关注。

有关此词的外延和内涵,学术界尚有争论,但对此词所指涉的女权主义浪潮之现象,女权主义理论家也好,女权主义活动家也罢,大家都不存在异议。譬如,女权主义者都认为,第三次女权主义浪潮是在反女权主义运动“刺激”下所产生的,是对反女权主义运动的反击,是坚持和捍卫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成果的保卫战,也是超越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的新战斗。

女权主义的三波思潮虽然存在一些相通点,但更多的是三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女权主义第三波思潮所关心的问题不再只局限于“妇女问题”,而是扩展到一系列与此相关的问题,如环保主义人权、反公司运动以及文化生产。其次,女权主义第三波思潮对待差异和矛盾的态度更加宽容。女权主义第三波思潮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其多样性,其定义和产生原因都是多种多样的,取决于地域、种族、经济、阶级、年龄、性倾向等多种因素。她们反对以前女权主义以白人中产阶级女性为中心的做法,主张不同种族、阶级等的人们应相互尊重。最后,受后学思潮影响,女权主义第三波思潮主张反对本质主义,抛弃启蒙主义的宏大理论建构,加强女性主体意识,自下而上反抗父权制的压迫。

女权主义第三波思潮兴起原因是多方面,包括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和妇女解放运动的新趋势造成的影响。但是,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与新型文化传播形式为女权主义第三波思潮兴起创造了物质条件,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等后学思潮的影响为女权主义第三波思潮的传播奠定了思想基础。

全球化背景下女权运动新的困境与挑战

参见:全球女性主义跨国女性主义

许多西方主流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避免的客观趋势,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女权主义反对这些看法,认为全球化带来了新的性别不平等,并激起了第三波女权主义者的批判,这些批判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全球化带来了新的性别不平等。妇女参加社会中的有偿劳动扩大了她们的社会权力,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自主权,但她们不仅要在外面工作,而且还要承担自己家的家务劳动,这无疑增加了妇女的工作量,使其更加辛苦。在家庭内部,由于长时间的加班占用了大量时间,她们对家庭的照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家庭外部,她们遭受着就业压力、劳动剥削、低廉工资、经济边缘化性侵犯等恶劣工作环境。“这些进一步恶化了己经很低的妇女地位和她们的生活条件,加重了各发展中国家中种族、社会性别、阶级和国民的不平等。”

2.全球化概念是一种误导。很多人认为经济全球化可以为妇女争取权利平等提供新的可能性,但经济全球化在与地方社会、经济与政治碰撞交织的过程产生的结果很可能会与预期大相径庭。社会的变迁并没有对妇女生活的改善产生多大积极影响,反而使其生活恶化,特别是女性移民,她们的生活受到了更大的挑战。一份2004年关于妇女发展的调查显示,49%的移民是妇女,“这些移民妇女通常只有通过丈夫的难民身份来获得自己的身份,她们饱受家庭和其他来自原居住地的作为联系外面经济世界中间商的男人们的剥削”。在工作领域,她们也通常集中在传统妇女工作领域,做着辛苦繁杂或身份低下的工作。

3.全球化加大了白领女性的不平等地位。女权主义第一波思潮与第二波思潮一直致力于追求男女平等,打破父权制的男性霸权体系。经过两百多年的努力奋斗,发达国家在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现代男女在受教育水平和工资水平之间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但不可忽略的实际情况是,低收入男女之间的差距的确正在缩小,据1994年美国官方统计显示20-24岁男女工资差距小于5%,但在中高收入人群中,工资差距明显扩大,男女收入差距大得惊人,其中97.3%的高收入者都是男性,女性只占到2.7%,这就说明全球化加大了白领女性的不平等地位。

4.经济全球化并没有改善低收入女性的现状。虽然近代低收入男女工资水平趋于平等,这似乎是值得肯定的成就,但是,应该清醒看到这只是表面现象,这种平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许多公司和企业为了缩减对员工的福利待遇,加大对低报酬、低福利的临时工的雇佣,并定期裁员,这就加大了失业率的增加,导致青年人就业形势严峻。而且,一般情况下,在求职方面,女性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对于同一个工作岗位,相同资历的男女两位应聘者,雇佣者会倾向于优先选择男性,而且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遭到解雇。由此可见,人们的生存环境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并没有得到改善,反而进一步恶化。

综上所述,第三波女权主义思潮是在应对全球化问题的矛盾与困境中兴起的,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女性都面临着不同的困境,其中发展中国家女性受到的挑战更为严重。在这一大背景下推动了第三波女权主义思潮的兴起,以反抗新的剥削与压迫,矫正全球化为各国妇女所带来的弊端,走出女权主义运动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困境。

互联网女权主义运动的发展

参见:网络女性主义、赛博女性主义

第三波女权主义思潮不仅受到经济全球化的深刻影响,同时也深受信息技术与新型文化传播形式的影响。当代世界高新科技迅猛发展,深刻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女权主义在此大背景下也取得了大的进展,高科技文化的发展为女权主义的传播和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渠道与更宽阔的平台,新的运动形式也应运而生。这一运动新形式的主要特征是:人们通过网络来结成联盟,摆脱了空间的限制,在网络空间表达自我、相互交流,以推进女权主义运动的发展,促进女性的解放和男女平等思想的传播。

在高科技文化的催生下,女权主义者获得了另一种赋权方式——网络赋权,其典型表现形式就是赛博女权主义。网络空间为女权主义者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她们利用网络创建自己的杂志和网页,让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女权主义者可以相互交换各自的经历、思想以及对男性霸权所带来的压迫的理解,并寻求可能的行动策略,基层的、非精英群体同样可以参与其中,这就打破了以前话语权被主流媒体所控制的局面。网络“尤其使女性青少年能够将她们所受到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以积极的行动和有意义的文化产品释放出来,使读者能够听到她们的声音”。从这一角度看,高科技文化对女权主义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网络集会是新政治表达空间,它得益于网络技术的发展,第三波思潮女权主义者采用电子杂志、网页和博客来表达自己的见解,交流经验,宣扬女权主义思想。其著名网络杂志有《政治的性化:第三波女权主义思潮论性别》(Sexing the Political: A Journal of Third Wave Feminists on Sexuality)。此杂志创建于2000年,意在提供一个论坛,让第三波女权主义者可以从文化、性和经济观点等不同视角来表达自己创新和激进的政治观点。网站有生态女权主义的“妇女环境与发展组织”,还有阿莉扎·谢尔曼(Aliza Sherman)创建的“赛博女孩儿网站”。网络自创杂志有“胖女孩儿”(Fat Gir)、“狐媚”(Foxy)等。这些都是新型的女性集会形式。

第三波女权主义者认为“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完成过去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务,组建女性集体群落“创建暂时性的‘统一’政治联盟,建构强有力的具有对抗意识的文化”。互联网技术为女性的政治联盟创造了便利的技术条件,在网络空间,人们可以自由参与自己感兴趣的话题的讨论,如:种族主义、阶级歧视、女性生育权、堕胎强奸家庭暴力虐待儿童异性恋主义、同性恋憎恨、全球化与反全球化运动环境保护等,并且在新社会运动中形成政治联盟,增强了女权主义的影响力。

一方面,伴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赛博女权主义者有了新的设想,认为网络有望消解性别和性的界限,可以让思想自由交织碰撞,关于这个设想有三种不同的版本:(1)消费者关系消减了性别问题及其相关并发症;(2)任何形式的科学技术都是性别的省略;(3)网络空间对“身体”的抛弃,消除了传统文化中“身体等于女人”的等式;另外一方面,虽然在网络世界中这些新变化能够模糊性别界限,消除男性霸权,但迄今为止,实现性别公平的可能性还不明显。正如基拉·霍尔曾所言:电子媒介非但没有使两性相平等,反而强化了两性差别。由于身体的缺场,网络用户为了突显自己的性别特征,往往会热衷于夸大女性气质和男性气概。在赛博空间“男性霸权主义倾向依然存在,因为它沿袭了传统父权制话语对女性的建构”。网络空间中充斥着大量的女性图片、商品广告,将女性形象商品化,“可以说因特网是一个高度性别化的空间,而且网络游戏中对女性的暴力倾向和对女性的物化反过来有蔓延到现实世界的趋势。”

网络空间除了有利于女权主义思想的传播,有利于女性表达其观点,促进女性之间男女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之外,还存在不少的负面影响:那就是色情、暴力的传播,对女性的网络性骚扰,反过来又加重了男性对女性的文化压迫。

后学思潮中的女权主义运动发展

参见:后现代女性主义第三世界女性主义黑人女性主义

除了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与新型文化传播形式所创造的物质条件的影响之外,第三波女权主义思潮的兴起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主义等后学思潮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逐步进入后工业时代,后学思潮异军突起,其主要理论代表有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后殖民主义等。受此影响,女权主义发生了大的转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西方女权主义在政治理论和认识论上出现的三个转变女权主义:从启蒙主义的宏大叙事转向微观政治;从对事物的研究转向对语言文化和话语的研究;从追求男女平等转向强调妇女之间的差异与身份认同。这些转变都是在后学思潮的影响下产生的。

女权主义第一、第二波思潮持有二元对立思维,认为只要逆转二元对立中的男性/女性地位就可以使女性得到解放,然而这种简单的逆转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女性的从属地位,必须打破二元对立思维。在宏大叙述理论引导下,女权主义第一、第二波思潮关注的是白人中产阶级女性的利益与问题,这受到了有色人种女权主义者和第三世界女权主义者的批判。在后现代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的影响下,女权主义者开始反思以前的行动策略和对妇女范畴的划分。

第三波女权主义者认为,权力的自下而上性和生产性使得女性对妇女的控制逐步内化到女性本身,女性一直以女性所定制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现代社会所流行的减肥、美容、丰胸等各种女性消费行为都是根据男性审美标准来进行的,是为了满足女性的需求。女性这么做,不仅是受霸权文化压迫的结果,还是女性自我约束、自我屈服的结果。因为话语是取得权力的关键,权力在话语中产生,因此,第三波女权主义者认识到可以通过构建新的话语体系来反抗父权制下男性霸权带来的压迫。

第三波女权主义内部对后学思潮的态度不一,有些女权主义者认为后现代主义仅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有力的社会批判,在根本上是反对女权主义政治斗争的。有人认为后现代主义的差异理论导致了“女性主体的消解和政治斗争形式的弱化”,瓦解了女权主义政治主张的根基。这是因为:女性之间的差异性一旦被认同,并认为差异性高于女性主体之间的同一性,女性主体意识便会丧失,女权主义政治主张便会丧失基础。可以看出,过分强调女性之间的差异性,就会导致以改变妇女从属地位为目标的集体行动受阻,从而使集体行动难以顺利开展;这种强调女性内部差异理论导致对妇女内部派别分野和对女性主体地位的质疑,消解了女权主义理论的解放主旨。这种差异理论决定了女性只能根据各自境遇采取不同的斗争目标与方法,削弱了女性集体斗争的力量,使女性难以团结起来采取集体行动,为改善妇女地位而奋斗。

面对吸收后学资源的困境与矛盾,第三波女权主义者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思考,主张将后学资源与女权主义辩证地结合,在策略上坚持使用本质主义来促进女性内部集体行动的实现,以妇女共同利益来组织妇女为反抗父权统治作斗争,同时又要强调妇女之间的差异,提倡聆听不同阶层、种族等的妇女的声音,如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和陶丽·莫伊(Toril Moi)。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和琳达·尼科尔森(Linda Nicholson)认为女权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可以互补不足:女权主义强调批判性和政治性可以弥补后现代主义社会批评的不足,后现代主义对本质主义的批判可以使女权主义避免陷入本质主义的困境。

中国史

中国背景

在清末民初大规模的女权主义运动出现之前,中国社会也有一些零星的女权主义国家和地区出现。中国的封建礼教在汉朝时期已经定型,在中原地区男尊女卑成为绝对主流,但在西域地区,女性权利并未完全丧失,有少数拥有明确史料可以追寻的母权制国家及女王,例如苏毗国(别名西女国)、东女国女国女子国,以及非母权制但女性亦能继承王位的国家(例如大月氏国女王)。但以上女国和女王只是显于一时,随着中原地区儒家文化国家对西域的影响日渐扩大而一一消逝同化。

中国社会享有悠久的前现代历史,两千多年来,父权制关系一直是不可触及、不受挑战的。在封建制度下女权运动也长期保持沉默。直到19世纪中叶,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中国女性的压迫才首次受到重视。洪秀全主张男女都是兄弟姐妹,鼓励妇女像男子一样参与革命。这可以解释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有男女平等的观念。太平天国前期,首创了妇女参军。

鸦片战争结束后,西方文化,包括女权主义,通过西方基督教传教士的影响开始进入中国。这些西方传教士反对女性束缚的传统,并开始将他们的宗教和教育问题转向社会改革。1898年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发起了百日维新,旨在推动清朝政府改变政治体制。作为改革措施之一,中国学生被派往日本和欧洲国家学习西方科学技术。这些海外学生最终发起了现代中国妇女运动和1911年的辛亥革命。在百日维新中,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启发了新一代中国女性为争取自己的自然权利而奋斗。但一部分男性启蒙者如康有为的女权启蒙思想是极其功利性的,是建立在女性为“国民之母”的基础上,康有为认为到达大同世界,男女平等和家庭不再成为限制。但在太平世到来之前,对妇女不能给予过多的自由,否则她们会反抗丈夫、淫心肆起,导致世界混乱。维新派通过认识到缠足习俗是对女性的残酷对待而建立了现代教育运动,但改革最终在1904年宣告失败。一些与妇女权利有关的后续运动相应停滞不前。

同盟会在野时

在中国和苏联革命中,女性问题从来都是同阶级问题一起被提起的,妇女解放一向被认为是阶级解放的一部分。

中国同盟会(中国国民党前身)在野时期的女权主义(1905—1912)

参见:英雌

1903年4月8日,留日中国女学生胡彬夏等“愤女学之衰败,慨女权之摧折”,在日本东京发起成立共爱会,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妇女革命团体。1905年,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吸引了将近20名女性加入,包括唐群英秋瑾张汉英何香凝吴木兰、吴弱男等人。

当时女性运动精英创办的女子报刊共有40余种,如陈撷芬于1899年在上海创办了《女报》,这是中国最早的妇女刊物。继之又有丁初我陈志群于1904年创办的《女子世界》,这个杂志延续了3年,是宣传革命思想最持久、最有力量和最有影响的妇女刊物;还有秋瑾于1907年创办的《中国女报》,留日学生燕斌于1907年创办的《中国新女界杂志》,何震于1907年创办的《天义报》,以及随后在东京创刊的《二十世纪之中国女子》《神州女报》《女论》,陈以益、谢震在上海主编的《女报》,上海城东女学社创刊的《女学生》,唐群英在东京创办的《留日女学会杂志》,在上海创办的《妇女时报》等等。

据不完全统计,辛亥前后参加各种革命活动的女性,有姓名可查的有380多人,其中有较大影响力的有180多人。有名可查的女同盟会员54人,个中尤以何香凝、秋瑾林宗素等为著。这些女性或不畏艰险,苦学技术,试制炸弹;或机智勇敢,伪饰结婚嫁娶,为起义队伍运送武器;或秘密组设机关,掩护革命党人;或参与暗杀活动,实践反清志向等。譬如,为掩护同盟会在东京筹组,何香凝特提供自己的寓所为通讯联络点和集会场所,并肩负守卫工作及收发信件;为谋刺清政要员,以方君瑛为首的同盟会暗杀部多次冒险行动;为准备反清起义,秋瑾主持大通学堂,以培养革命力量,并组建了皖浙一带的“光复军”以为起事。此类事件,不胜枚举。

辛亥革命期间,女界组织了多支军事组织,她们勇猛异常,一洗柔弱之习,有的开赴南京作战,有的投身北伐向烟台进军。这些英雌女杰,驰骋疆场,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的创建,立下了汗马功劳。孙中山在《建国之初亟推广女子教育》和《复女界共和协济会嘉慰团努力函》文中称赞说:“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百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至若勇敢从戎,同仇北伐,或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或慷慨助饷,彭吹舆论,振起国民精神,更彰彰在人耳目。”

民国时期

国民党执政时期的自由主义女权主义(1912—1913)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各界妇女掀起了要求参政的运动。

参见: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

1912年2月初,南京临时参议院在起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约法草案中没有“男女平权”的条文。唐群英以女子后援会会长名义,与张汉英一道,于1912年2月20日代表由上海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后援会、女子尚武会、女子同盟会和湖南长沙女国民会联合组织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筹备于上海,成立在南京),“要求中央政府给还女子参政权”。

1912年2月26日,唐群英向参议院递交《女界代表唐群英等上参议院书》。在此期间,唐群英等先后五次向孙中山和临时参议院上书,提案竟未被临时参议院接受。3月20日,她趁参议院开会之机,率领一群女子冲进会场,打碎参议院玻璃窗,踢倒警卫兵,造成轰动全国的“女界大闹参议院事件”。

1912年3月16日,上海张昭汉发起成立了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并为加强对妇女参政运动的宣传,创办《神州女报》。当时上海还有中华女子竞进会、中华女子共和协进会等以女子参政和维护共和为宗旨的组织。

1912年4月8日,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南京四象桥湘军公所正式成立。由以林宗素为首的上海女子参政同志会吴木兰为首的女子同盟会唐群英张汉英为首的女子后援会、沈佩贞为首的女子尚武会王昌国为首的湖南女国民会等联合而成,公推唐群英为会长。南京临时政府和参议院北迁,女子参政代表随后也联合北上,继续要求参议院承认女子参政权。同盟会内以宋教仁为首的改组派屈从他党意见,公然将原同盟会政纲中“主张男女平权”的内容删掉了。唐群英等闻讯,冲进改组会议会场,提出强烈抗议。

1912年8月25日中国国民党召开成立大会时,新党纲中仍未恢复“男女平权”条文,唐群英与沈佩贞、王昌国 、伍崇敏、傅文郁等十余人盛怒之下围打宋教仁,林森出面调停,还未交口,也挨了一下。她随即书写《驳诘同盟会传单》,抨击宋教仁等,同时致信孙中山

1912年8月27日,沈、唐二人又拜谒孙中山,力争男女平权。孙婉言解释此事实行之难,两人与他发生激烈争执,沈佩贞悲愤之下,“哭声震天”,质问孙中山“国基已定,所要求者既不能达到其目的,则从前之尽瘁何为”。1912年9月1日,女子参政同盟会在北京召开联合大会,到会女子200余人,公推唐群英为临时主席。沈佩贞演说,反对宋教仁、张继不遗余力,甚至表示要继续革命,以曾经组织的暗杀团、先锋队与彼等相见,以手枪炸弹对待之,与会者情绪异常激烈。1912年9月2日,在女子参政运动“进”、“退”关键时刻,孙中山致函唐群英。此后唐群英劝说女界领袖不再在国民党内纠缠,而是和国民党一起对付袁世凯

1912年9月4日—18日,万国女子参政会(又译:国际妇女参政联合会)会长美国人嘉德(又译:卡特尔)夫人与荷兰女子参政会分部长解古柏斯女博士等来上海考察妇女参政运动情况,认为“中国女子参政运动将后来居上,预言将来女子参政之成绩,必以中华为最完美。”

1913年4月,女子参政同盟会的张汉英、陈德晖等人在上海成立万国女子参政会中国部,出版《万国女子参政会月刊》《万国女子参政会旬报》,以加强同国际妇女参政运动组织的联系。

1913年11月,袁世凯政府规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男子独享,女子参政同盟会等妇女参政运动团体被内务部勒令解散。袁世凯还曾悬赏万元通缉女性运动的领袖人物唐群英、张汉英等,民初女子参政权运动渐趋沉寂。

国民党执政时期新文化运动后的女权主义(1915—1949)

参见:国际妇女节、女界联合会

1915年,一批激进民主主义者发动了一次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新文化运动对新女性的塑造,一方面从批判封建礼教对女性的压制入手,另一方面,援引欧美女权运动的思想资源,介绍和传播了西方女性自由独立的社会生活。作为启蒙运动重要阵地的《新青年》,从1916年第2卷第6号起开辟了“女子问题”专栏,陈独秀胡适鲁迅吴虞等人纷纷撰文,抨击“夫为妻纲”、“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等封建旧道德造成了女性的依附地位。吴虞的《女权平议》一文,从欧洲启蒙思想家的提倡女权,到以美国女性具体享有的教育平等权、法律、行政权等为例,向国人展示了欧美女权的发达,说明中国应该进行“女权革命”。这一时期,沈雁冰沈泽民袁振英周建人章锡琛等人开始了中国最初的女性主义理论译介。

1919年11月30日,由李大钊陈独秀蔡元培胡适蒋梦麟等北京学界的知名学者和女高师学生共同发起李超追悼会。李超出生于广西梧州金紫庄一殷实之家,同封建礼教进行了斗争,但因势单力孤成为旧制度的牺牲品。李超追悼会是一次向封建旧礼教、旧制度宣战的誓师大会,是女青年争取女权的动员大会。李超追悼会也由此成为中国女权运动史上的重要事件之一。

1922年11月6日,梁启超发表《人权与女权》一文,特别提出了单独提“女权”的必要性,驳斥了“女权尚早论”、“先谈人权再谈女权”等观点。他提出女权运动的两个主要条件,一个是自动,即女权是要女性意识到并由女性来争取的;一个是有阶段,指第一教育上平等权,第二职业上平等权,第三政治上平等权。

1924年1月23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妇女部部长何香凝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一大上提出了“妇女在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一律平等”的提案,获大会通过,促使《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的政纲中明确规定:“于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助进女权之发展。”从而确立了妇女在社会各方面平等合法地位的原则。

第一次国共合作实现后,遵照两党的决议,女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参加国民党各级妇女部的领导工作。1924年3月4日,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发出通告,呼吁广州地区各妇女团体于3月8日举行游行示威,响应全世界妇女的“大团结示威运动”。1924年3月8日上午,中国第一个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在广州举行。广州对于“三八”国际妇女节的纪念活动,不仅成为中国首次公开的“三八”节纪念活动,也成为国共两党合作的妇女运动统一战线的重要场域,国际妇女节因而也成为广大妇女教育、检阅自己力量和加强团结的盛大节日。

1924年6月,主政湖南的赵恒惕推行“立宪自治”,唐群英王昌国葛健豪等人倡议恢复了湖南女界联合会,并继续为争取女权而斗争,最终使湖南省宪政委员会同意在《湖南省宪法》中列入如下条文:“无论男女,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二十一岁以上男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受义务教育以上的各级教育权”。而在此之前,中国历代中央及地方政府法律条文上从未有过关于男女平等的内容。此后,部分地方政府的法律条文也在当地女界组织的影响下规定关于男女平等的内容。直到1930年通过《中华民国民法典》立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确立了完整的妇女财产权、继承权,将男女平等原则贯彻于整个民法所规定的家庭制度之中,中国女性才首次在全国范围获得了名义上与男子平等的权利。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亦是明文规定:“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49年,因国共内战失利,中国国民党退居台湾,丧失了在中国大陆的统治权。直到1987年台湾解除“戒严令”,台湾女权运动才蓬勃兴起。(参见:台湾女权运动)

共产党在野时

共产党在野时期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1921—1928)

参见:女权运动同盟

有充足的资料表明,女权主义运动也是中共早期革命运动的一部分,例如:中共主要创始人之一李大钊,1919年主要讲授课程之一就是《女权运动史》。中共早期重要的领导人、鄂豫皖边区的创立者沈泽民,也是中国早期女权主义理论重要的译者。而缪伯英向警予等中共历史上最杰出的妇女革命家,同时也是20世纪上半叶中国最活跃的女权主义者。

1921年12月,中国共产党创办第一份妇女刊物《妇女声》,在其第一期言论栏中刊登的王剑虹《女权运动的中心应移到第四阶级》一文,主张妇女运动中心应移到无产阶级方向。

在李大钊的影响下,其许多女学生走上了女权革命的道路,其中以缪伯英最为著名,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位女党员。1922年8月,缪伯英遵照党组织的决定,负责筹备北京女权运动同盟会,推动妇女争取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平等权利,不久又南下,帮助南京妇女组织了女权运动同盟南京分会。成为中共早期女权运动的代表人物。

1922年7月,中共二大制定了关于女性问题的第一个文件《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其中表达了女性运动是革命的一部分的思想:“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此后,在国民革命思潮下的党内女权主义者,将女权运动的目标定义在国民革命的范畴之内。

1922年11月26日,邓颖超、王贞儒发起成立北京女权同盟会直隶支部,该支部以“扩张女子在法律上之权利及地位”为宗旨,邓颖超当选为评议委员。1923年4月25日,研究妇女问题的团体——女星社成立,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的主要成员大部分加入女星社。该社的宗旨为:“实地拯救被压迫妇女;宣传妇女应有的革命精神;力求觉悟女子加入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并出版刊物《女星》。

1923年6月,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通过了向警予起草的《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提出:“一般的妇女运动如女权运动、参政运动、废娼运动等,亦甚重要”、“本党女党员应随时随地指导并联合这种种运动,口号应是“全国妇女运动的大联合”、“加入“打倒军阀”、“打倒外国帝国主义”两个国民革命运动的口号,以引导占国民半数的女子参加国民革命运动”。1924年,向警予与李励庄、钟婉如、陈逸云等人筹建广东女权运动大同盟,向警予任会长。

向警予是继缪伯英之后党内威望最高的女共产党员,她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中的第一位女性,也是第一任妇女部部长,逝世后被毛泽东称为是“党唯一的女创始人”,被后世中共官方定位为“领导中国最早的无产阶级妇女运动”,是当时的中共妇女运动中的最重要的领袖。她的女权主义思想很大影响了当时的中共的妇女运动。不过,向警予始终反对并批评不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自由主义女性主义路线,坚持走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路线。1925年,向警予在上海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上,提出13条代表妇女权益的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凡有碍女权之法律,一概废除,另订男女平权并助进女权发展之法律与宪法”。

这段时期的中共早期领导人,使用“女权”与“妇女解放”两个词语,并没有区分二者间的差异。例如李大钊在《现代的女权运动》中写道:“二十世纪是被压迫阶级底解放时代,亦是妇女底解放时代;是妇女寻觅伊们自己的时代,亦是男子发现妇女底意义的时代。凡在‘力的法则’支配之下的,被压迫阶级底解放运动;凡对此‘力的法则’的反抗运动,都是被压迫阶级底解放运动。妇女屈服于男子‘力的法则’之下,历时已经很久,故凡妇女对于男子的‘力的法则’的反抗,都为女权运动。这种运动,历史中包含甚多,名之曰‘革命’并不过分。”宋庆龄在《论中国女权运动》写道:“吾等祖母较之美国妇女落后五百年,但吾等之女儿可较之美国妇女先进五十年。对于女权之解放工作,余在汉口设立妇女政治训练班,拣选百人授以政治知识,使有解决政治问题之能力,努力于中国妇女之解放。”周恩来赠诗李愚如写道:“唱起独立歌/争女权/求平等”。王剑虹刊登于《妇女声》的《女权运动的中心应移到第四阶级》一文中“妇女运动”与“女权运动”二者混用。可见在当时的中共历史语境,“女权运动”与“妇女解放”并无不同。

共产党在野时期的女权主义变迁(1928—1949)

中共创立早期,女权主义的理论在党内并非受到排斥,而是被成功地纳入了中国革命的体制内。这一传统在中国共产党内的继承是通过将“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等话语推到讨论的中心位置,逐渐巧妙地以党的话语替代“女权”主张。

在历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只有二大、三大、四大、六大有发表妇女运动的决议案,在二大、三大、四大的妇女运动中,尽管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解放”这一方针,但纵观二、三、四大的妇女运动议案全文内容,都只是批判“资产阶级妇女运动”,而没有直接批判“女权主义运动”,或将“女权主义运动”列入“资产阶级”范畴。

随着中国共产党受第二国际共产国际的影响加深,加上一些女权活动家也不再负责党内的妇女工作(如缪伯英、向警予),以及当时民间女权活动家多数主张以和平方式而非暴力推翻现任政府(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方式争取妇女权益,1928年,女权主义运动遭遇时任在野党的共产党第一次严厉的公开批评,在中共六大《妇女运动决议案》写道:“对于买办资产阶级的改良的反动思想的妇女运动,要努力反对”、“女权主义的妇女运动,离开政治离开革命而以和平方法和宣传以解放妇女,这完全是空想、幻想,对于一般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妇女的思想上很有影响,这是我们不得不注意的第一点。”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正式在纲领里将“女权主义运动”打入“资产阶级”范畴,也将女权主义运动与党内妇女运动正式分开。

此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权主义”长期以来都是一个贬义词。在共产党的文献中,“女权主义”一词总是伴随着“资产阶级”这个修饰语,并且经常与“西方的”这个限定词一起出现。将女权主义从官方话语中驱逐出去。不仅从公众头脑中抹去了中国女权主义的历史,并且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妇女解放者的论调。

1931年,中国工农红军在江西通过了《暂行婚姻条例决议》,其中规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不但对于买卖婚姻,关于结婚和离婚,《条例》也都支持男女平等,一切自由。翻身作主的男性贫农们忽然发觉,自己身边的老婆正受惠于离婚自由,“革命”的家庭正在走向分崩离析。例如,中共干部张怀万1930年在他撰写的《张怀万巡视赣南的报告》中提及,“一般农民(对离婚绝对自由)大生恐惧”,有的是出于传统观念而心生不满,更多的则是担心失去老婆和劳动力,“革命革割革绝,老婆都革掉了”,因此他们“采取完全反对的态度”,有的地方出现成年男子起来反抗的危机苗头。甚至一些原与红军士兵订了婚的女子,“现在多废了约”。在当时的根据地,妇女靠纺织所赚的钱有时超过男人的种地所得,于是妇女凭借经济实力,敢于提出离婚。

面对革命主力军——农民的不满,1934年,苏区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对《暂行婚姻条例》作出了一些修改:首先,增加了“凡男女实行同居者,不论登记与否均以结婚论”。同时,删掉了“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即行离婚”这句话,从“离婚的绝对自由”退回到“离婚自由”。在《婚姻法》中的离婚自由原则下列举了离婚条件,在策略上对农民的让步。法律转型的同时,作为重要舆论力量的宣传口号也开始转变。著名美国记者斯特朗曾记述道:“妇女运动的领袖蔡畅对我说,‘我们在农村地区的口号不再是婚姻自由和妇女平等,而是拯救婴儿和家庭和睦了。我们犯了一个错误,把女权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结果引起了农民的反感。男女之间的矛盾削弱了反对日寇和地主的共同斗争。’”浦安修分析了农民和妇女的关系,认为“妇女运动的口号须依靠农民的觉悟程度来提出”。

1940年至1942年左右,许多文件、资料和法令中都开始大量地谈论爱情和幸福的“慎重”。同一时期,蔡畅、浦安修等妇女干部,也以“家庭和睦”口号换掉了“婚姻自由”。

共和国时期

共产党执政时期的女权主义(1949—1987)

参见:国家女权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的妇女运动家们、妇女工作者们无法公开宣传、推行女权主义的理念,但也有学者例如王政认为,这一时期中国的女权事业仍以妇联为大本营,通过与政府各级组织、各种部门的博弈,践行着国家女权主义(state feminism)的道路。例如1950年史良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但这种女权主义,不仅与1949年以前中国本土的女权主义实践基本断裂,也与当时女权主义国际化进程脱节,跟当代中国女权主义话语与学术的联系也并不紧密——中国当代女权主义话语萌芽于20世纪80年代。

1952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共有11万女军人。这些女军人在革命战争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其中有许多是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参军的,稍晚一些入伍的也参加了解放战争。1952年12月,中央军委做出了陆续转业复员十万女军人的决定。对于仍在军队的女性,国防部又出台了一个名为“处理和留用妇女工作人员”的文件,根据该文件规定,大部分未退役的妇女同志也只能是被“留用”的“工作人员”。1955年评衔时,首次授衔的女军官4665人,占授衔军官人数的0.82%(其中女少将仅1人。首次授衔时女校官仅有43人)。不过这一时期,中国女性权利在其它方面也有好的发展:例如1954年,“男女平等”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此后中国宪法虽经数次修改,但男女平等始终作为重要原则写在宪法之中。

关于中国革命与女性的关系,西方女性主义者有着不尽相同的看法,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为了获得农民的支持,采取了同男权制妥协的策略,因此这一革命是以牺牲女性为其代价的。即女性从中国传统的礼教与家庭的束缚中挣脱与出走之后,很快便与国族、阶级这些群体融合,在获得解放的同时也再次走向无名与沉默。著名女性主义者朱迪斯·斯黛茜(Judith Stacey)在其《父权制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Patriarchy and Socialist Revolution in China)和凯安·约翰逊(Kay Ann Johnson)的《中国妇女、家庭与农民革命》(Women, the Family and Peasant Revolution in China)中都持这一论点。而中国女性主义者如李小江教授等也曾有过相似的观点。但另一方面,其余女性主义者如李银河则指出,这一批评是由于对中国情况的隔膜所产生的。李银河指出,“在中国,革命的目的只是夺取政权,保持政权……革命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一直被视作一个整体;而一些子群体的利益,如工人的利益、农民的利益、女性的利益,在革命中从来都没有任何特殊的重要性……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也只有官和民这两大阶层,一向缺乏西方意义上的利益集团”,“因此用西方的利益集团分析法来解释中国的妇女解放,便会产生文不对题之感。”

在“女权主义”被贬为“资产阶级”范畴后,昔日党内的女权主义者一部分亦如俄国柯伦泰一般,逐渐不再公开发表关于女权问题的独立见解。一部分自身已经游离于党内权力之外,例如刘清扬。另一部分则开始发表关于女权问题的负面评价,例如1942年,宋庆龄在《中国妇女争取自由的斗争》写道:“从一开始的时候起,我国妇女就不是在内容贫乏的‘女权主义’的旗帜下,而是作为整个民主运动的一部分进行斗争的”;1964年12月,邓颖超说:“要以新民主主义妇女运动为中心,批判资产阶级单纯的妇女参政(如北京的女子参政会)和女权运动的错误”。少数仍然公开保持女权主义立场的党内人士,也遭到强烈的攻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了顶峰。例如1968年3月17日,《人民日报》第4版批判刘少奇“宣扬资产阶级的女权主义,正是妄想破坏无产阶级的妇女运动”。此后这种情况愈演愈烈,例如1976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第5版批判江青“大肆贩卖资产阶级女权主义的反动理论”。

这一趋势在1979年开始得到了缓解与改善,部分女权主义运动先驱还是在中共妇女史上继承了正面评价:1979年12月,在中国妇运工作史上第一次编纂工作会议上,邓颖超特别提到女权运动先驱唐群英,称其为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妇女界“英雄人物”,希望后人永远记住她。但对自己个人过去的女权主义史,邓颖超还是评价不高:“我在天津搞了一段女权运动、女权同盟会。对象是男的,不是统治者。向男的争女权,当然不会实现。所以女权运动是昙花一现的,只在几个大城市——北京、天津、上海、杭州出版刊物。”

1985年5月22日,《人民日报》第8版刊登了旅美女作家於梨华的《美国来的信》,这是该报第一次将女权主义与“斗争性强”、“雄赳赳气昂昂”这样的褒义词联系在一起,但是,被革命打断的“女权主义”历史并没有在80年代中期马上得到接续。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王任重在1990年纪念三八妇女节八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仍然称“中国妇女是把争取自身解放同参与社会变革紧紧结合在一起,在投身革命和建设的洪流中去实现自己的解放,这是一条同西方女权主义者不同的道路,是被实践证明完全成功的道路。”在这之后五年,仍有中国学者公开宣称“受到国外女权主义的影响”新一代中国女性充满了问题,“又想做女人又不屑于做女人,不愿意生孩子,甚至不愿意结婚,而宁愿选择同居。她们对女性的话题最敏感,但不少人的自我人格很矛盾”。

共产党执政时期的学术女性主义思潮(1987—1995)

参见:新女性主义

“feminism”被译成“女性主义”,或说“女性主义”一词在中文语境中的使用迟至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中国率先使用“女性主义”一词的著作当属1987年出版的孙绍先的《女性主义文学》一书,研究性论文中出现“女性主义”一词可追溯至1978年。1986年《一股极为盛行的文艺思潮在美国——女权主义文学批评》一文被认为是中国国内首次介绍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论文,拓展了文艺理论研究者的视野。1988年9月,北京语言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等机构发起主办了女权主义文学及电影研讨会,就女权主义批评对象的再界定、文学与电影中女权主义研究的比较、女权主义批评在中国等问题展开讨论。1989年,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谢玉娥主编的《女性文学研究教学参考资料》,该书以资料集的形式集中收录了一批在20世纪80年代研究“女性主义文学”的论文。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正是各种西方学术思潮争先恐后涌入中国的年代,1949年以后中国在全球女性主义传播链中被切断的联系,也在这个时段得以重新衔续。2003年,杜芳琴在总结妇女与社会性别研究在中国时,也将兴起的时间上溯自1987年——这一年,大致可以被看做中国国门再次打开之后,女权主义思潮和妇女研究在中国重新萌芽的标志性年份。

“女性主义”一词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使用尚处于西方学术研究成果的普及介绍阶段;到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在中国文学评论领域涌现了大量研究、介绍“女性主义”理论的论文与著作。

1991年,中国衡山县人民政府重修唐群英墓,墓碑自右至左竖刻“中国女权运动先驱,唐群英女士之墓,衡山县人民政府立”,碑两旁刻联“群杰功勋千秋颂;英模业绩万古扬”。同年10月,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主席的康克清为纪念唐群英诞辰120周年,慨然题词:“唐群英,一代女魂。”

共产党执政时期的新女权主义(1995至今)

参见: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

1995年9月,第四次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的到来成了中国女权主义的新起点。在大会召开前夕,中国政府向大会推荐八位“中华百年女杰”,秋瑾何香凝唐群英向警予等中国女权活动家位列其中。其中,唐群英更是直接以“女权运动先驱”名目入列。会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写入宪法

社会性别(gender)”的概念被带入中国,也第一次把妇女权利纳入了人权的范畴。“社会性别”的概念挑战了八十年代男女性别自然化的“本质主义”思维,而把性别归为社会构建的结果,这也形成了九十年代后期的女权主义的根本动力——消灭操演着性别不平等的社会运作机制。

随着中山大学的教授艾晓明在2003年创立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并带领学生排演女权主义话剧《阴道独白》,中国的女权主义思潮逐渐地走向了大众。

2012年,青年女权倡导小组BCome在北京成立。新一代女权主义者把平权倡导诉诸话剧行为艺术当中。其中典型的有呼吁男女厕所厕位比例不均的“占领男厕运动”、抗议高考招生性别歧视的“剃光头亮瞎教育部”行动、倡导反家暴的“带血的婚纱”街头行为艺术、集体寄信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取消女性职场歧视”活动、起诉巨人学校的“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呼吁政府改变对性侵态度的“美丽的女权徒步”等行动。这些行动给她们带来了不少年轻的支持者,也有的放矢地推动了国家政策上的一些改变。

2015年3月,由于策划在三八国际妇女节针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性骚扰搞抗议活动,五名女权活动人士被拘留,此举引发国际社会强烈批评。4月,《环球时报》发表社评《社评:维护女权不是随便上街抗议的理由》,写道:“女权在中国不是什么尖锐话题,中国的妇女地位在世界主要排名中很靠前,争取妇女权利决非禁忌。重要的是为维护女权采取什么方式,是就女权说女权,还是故意打擦边球,用非法抗议来挑战社会秩序,额外展示对抗现有法律体系的姿态。”

2017年10月31日,影片《一代女魂唐群英》获中国国家广电主管部门拍摄许可,由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衡阳市广播电视台与湖南银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摄制。2018年11月6日,《一代女魂唐群英》在湖南衡阳首映,该影片被誉为“中国第一部全面反映女权运动和妇女解放的电影”。

主要影响

女权主义在整个社会取得了不少重要的影响,当中包括女性投票权;较为平等的工资;提出离婚的主动权与“无过失离婚”的出现;安全堕胎与结扎的权利;获得大学教育的权利等。

对公民权

第一波女权浪潮

第一波女权主义思潮显著特征在于强调政治权利,为女性争取政治上的平等,促进女性获得选举权、受教育权、就业权,一般指18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为争取与男性政治权利相平等的大规模的妇女运动。这一时期的女权主义者对女性被排斥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公共生活之外作出回应,争取扩展社会契约,为女性争取政治公民权。她们不断努力,在为妇女争取政治上的平等以及受教育与就业的权力的斗争中取得了巨大成就:许多女性开始走出家庭,外出工作,并进入学校学习。这是第一波女权主义思潮的成果。

第二波女权浪潮

第二波女权主义思潮显著特征在于强调经济权利,为女性争取经济上的平等,促进女性在法律和社会上的平等。第二波女权主义思潮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女权主义理论的发展与广泛的妇女群众运动紧密结合,建立众多国际妇女组织,推动国际社会建妇女权立法,比较显著的成果之一是促成联合国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二是“个人的就是政治的”斗争纲领,即第二波女权主义者不仅要为妇女争取公共领域的平等,而且要为改变妇女在家庭与私人领域的生活状况而奋斗。第二波女权主义思潮理论流派众多,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步进入了主流意识形态。

第三波女权浪潮

第三波女权主义思潮显著特征在于强调注重个性和多样性,为女性争取个人权利上的平等。第三波女权主义者往往关注“微观政治”,挑战第二波女权主义思潮关于什么对女性有利,什么对女性不利的范式,并倾向于使用后结构主义对性别和性行为进行解释,还将种族因素考虑到女权主义思想中。第三波女权主义者将“社会性别”(gender,发明于第二波,推广于第三波)的概念带入多个国家,也成功把妇女权利议题纳入了人权议题。同时,第三波女权主义也包含了不同女权主义者之间的争论。

总的来看,女权主义三次浪潮经历了由政治向经济、社会的转变。

对语言

参见:中性语言、非性别歧视语言

很多女权主义者都支持使用无性别意识的语言,例如以“Ms.”统指所有已婚和未婚的女性,或在不清楚性别时用“他或她(he or she)”指明,而不只是用“他(he)”。女权主义者也支持使用包含二性元素的语言,例如以“humanity”取代“mankind”表示“人类”。女权主义者希望改变语言的运用,一些具有女权主义特色的单词开始出现,例如“herstory”(历史、她史)、“shero”(英雌)。它可以被视为改变有“性别歧视”元素的语言的尝试,提出在英语中很多具有重男性色彩的例子(如用“他”(he)形容婴孩)。女权主义者认为语言直接地影响了现实中的观念(见萨丕尔-沃夫假说)。

第三世界女性主义(后殖民女性主义)中,语言并不像西方国家一样受到注目,因为很多非印欧语系的语言都没有性别语法。

中性语言的支持者辩解说使用偏好某一性别的语言经常意味着男性的优越性或反映出一种社会不平等。把男性代词作为类代词或用某一特定性别的代词作为有些职业头衔,这些都是“英语语言习俗在历史上把男人看成是人类物种原型”的例子。

对宗教

参见:女性主义神学、女神复兴运动、女神崇拜、女性巫术崇拜、无神论女性主义

女权主义神学运动,是从女权主义角度重新审议宗教传统、实践、经文和神学。女权主义神学的一些目标包括加强女性在神职和宗教权力机构中的作用,重新诠释男性主导的关于神灵的图像和语言,确定女性在工作和母亲身份上的地位,研究宗教经文里的女性形象。

各个国家的女权主义神学者通过对宗教的改造,发展了佛教女性主义(Buddhist feminism)、基督教女性主义(Christian feminism)、犹太女性主义(Equality feminism)、印度教女性主义(Hindu feminism)、伊斯兰女性主义(Islamic feminism)等宗教学分支体系。这些女权主义宗教分支中,以基督教女性主义、犹太女性主义、伊斯兰女性主义三支拥有一定规模。其中,基督教女性主义对基督教影响最为庞大,成功提升女性在新教教会中受到的整体待遇。针对基督教传统的天父上帝观,部分基督教女权主义者建构上帝(God)的女性形象,宣称上帝是女性。

除了对主流宗教进行改造以外,女权主义神学者也兴起了女性巫术崇拜及女神复兴运动(Goddess movement)。现代西方女巫崇拜比较知名的有狩猎女神巫术团体(Dianic Wicca,也称为黛安娜巫术),这是以女权主义为中心的神学体系。女权主义神学者们追寻流传于各国神话中的创世女神大母神地母神,宣传并纪念她们的事迹。

无神论女权主义(Atheist feminism)者参与了对宗教的女权主义批判,认为许多宗教都有压迫女性的法则,而且在宗教经文中存在歧视女性的主题和元素。

对性别角色

参见:进步男性运动、女权主义者、男性女权主义者

女权主义理论探讨了男性社会结构及其对性别平等目标的启示。女权主义认为男性社会结构是有问题的,因为它将男性与侵略和竞争联系在一起,强化了男权的、不平等的性别关系。人们批判男权文化“限制了适用于男性的男子气概的形式”,因此减少了他们的生活选择。

女权主义者鼓励男性参与女权运动,她们认为这是全面实现性别平等这一社会承诺的一个重要策略。许多男性女权主义者在激进女权主义运动、女权主义理论和男性调查方面都很活跃。但是,有些人反对说虽然男性参与女权运动是必要的,但由于性别关系中,父权主义的社会影响根深蒂固,男性参加女权运动是容易出现问题的。在现代,女权主义理论和进步男性理论达成的共识是:男性和女性都可以并且应该合作起来实现女权主义更大的目标。

对文学

参见:阴性书写、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女性主义科学幻想

女权主义运动创造出了女权主义文学和非小说类文学作品,使人们开始关注女性写作。有观点认为学术界忽视了女性生活以及她们所做出的贡献,女权主义提议重新评价公众对女性在历史和学术方面的贡献。大部分早期女权主义文学研究重点是重新发现和利用女性所写的作品。20世纪80年代,潘多拉出版社负责出版斯班赛论文,同时发行了一系列18世纪女性作家的小说。广景出版社继续发行18、19世纪的小说,其中许多小说之前都已绝版,但肯塔基大学再版了一系列早期女性作家的小说。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权辩护》(1792)是最早的女权主义心理学作品之一。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一间自己的房间》(1929)提议在父权主导的世界中给女性文学空间和人格空间,并因此备受关注。

大学教育中有时会教授女权主义科幻小说,探索社会建构在理解性别中的作用。这类书目中,著名的有娥苏拉·勒瑰恩的《黑暗的左手》(1969),乔娜安·拉斯的《女身男人》(1970),奥克塔维娅·巴特勒的《血族》(1979)和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使女的故事》(1985)。

对音乐

参见:女性主义音乐批评

女性音乐指由女性创作、为女性创作或与女性有关的音乐。作为第二波女权主义运动、劳动、民权与和平运动的音乐表现形式,这种音乐类型应运而生。该运动是由克丽丝·威廉姆森(Cris Williamson)、梅格·克里斯蒂安(Meg Christian)、玛吉·亚当(Margie Adam)等女同性恋以及伯妮丝·约翰逊·里根(Bernice Johnson Reagon)等非裔美国女性积极分子和她的摇滚甜心小组(Sweet Honey in the Rock),和平积极分子霍利·尼尔(Holly Near)发起的。女性音乐也指除了表演艺术家以外的更广阔的女性音乐行业,包括录音室乐师、制作人、音响师、技术员、封面艺术家、发行人、筹办人和组织活动者——当然,她们都是女性。

20世纪80年代,女权主义成了音乐学家们主要关注的问题。在这之前,20世纪70年代时期,音乐学家们开始挖掘女性作曲家和表演者,并开始从女权主义的视角重审有关准则、天赋、体裁及时代划分的概念。换句话说,女性音乐家如何融入传统音乐历史这一问题被提了出来。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女权主义问题持续受到关注。苏珊·麦克拉瑞(Susan McClary)、玛西亚·希特伦(Marcia Citron)和露丝·索里(Ruth Solie)等音乐学家开始思考女性被现有工作主体排斥的文化原因。带性别色彩的音乐话语、专业化、对女性音乐的接受程度、音乐创作地点检查、女性的相对财富与教育、与女性特性相关的流行音乐的研究、音乐研究中的宗法观念、性别观念和性别差异等概念一直是该时期审查的主题。

对电影

参见:女性主义电影理论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随着女权电影理论的发展,出现了大量主张或阐明女权主义观点的女权主义电影。20世纪60年代,由于政治辩论和性解放的影响,女性走向激进主义,成立了增强自我意识的团体,并开始从不同视角分析主要电影业的女性建构。1972年,英国和美国举办了第一届女权主义电影节(feminist film festivals),并创办了首个女权主义电影期刊:《女性与电影》(Women and film)。这一时期的先驱有克莱尔·强斯顿(Claire Johnston)、劳拉·穆尔维(Laura Mulvey),后者曾在爱丁堡国际电影节上组织过女性活动。其余对女权主义电影产生过重大影响的理论家有特瑞莎·德·劳拉提斯(Teresa de Lauretis)、安妮克·斯梅丽科(Anneke Smelik)和卡亚·西尔弗曼(Kaja Silverman)。

在女权主义电影理论的影响下,20世纪90年代女性电影创作呈现了多样性。大致有五个分类:1、正当性,如《工会女仆》(Union Maids)这样的使有关女性抗争的影片合法化;2、交流性,如《有关一个女性的电影》(Film About a Woman Who)这样的女性先锋电影;3、重建性,如《惊悚片》(Thriller)这样重铸常规类型的正宗实验电影;4、美杜莎式的,如《好奇的女孩》(The Curious Female)这种赞赏女权主义“毁灭”法制的潜能的电影;5、校正的写实主义,如《克里斯塔‧克拉格斯的第二次觉醒》(Das Zweite Erwachen der Christa Klages)这样的以广泛观众为对象的女权主义叙事影片等。这些纷繁复杂的女性电影都可看作是女性自身意识的觉醒,也是对排斥和压抑女性“声音”的反抗。

女性就业率

女权主义运动带来了美国和欧洲女性就业率的大幅度上升。1950年代美国婚后女性就业率仅为11%,甚至少于1920年代。经历了在1960年代、1970年代伴随着带有浓烈的左翼色彩的民权运动而出现的女性运动高潮后,1978年美国已婚女性就业率上升到50%。1997年达到61%,在21世纪初头几年的经济繁荣期时,认同“返回家庭相夫教子”的“选择女性主义”回潮,已婚女性就业率曾经回落到54%,在2008年底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后,因为生活压力增大所迫,美国已婚女性就业率重新上扬,在2010年上升到69%左右。

根据英国广播公司(BBC)的调查数据,截止2013年1月止对发达国家女性婚后就业率的统计,在北欧瑞典芬兰,有6岁以下孩子却不辞职继续工作的妇女比例高达76%(有18岁以下孩子不辞职坚持工作的妇女比例高达82%),美国为61%(有18岁以下孩子却不辞职坚持工作的妇女比例达70%),英国为55%,德国为53%。相比之下,日本只有34%。

婚后姓氏权

西方国家女子出嫁后从夫姓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习俗。从1960年代后期至1990年代早期,伴随着女权主义的进展,西方女士结婚后选择保留其娘家姓氏,或者是用连字号形式显示其婚后的名称的百分点有轻微上升的趋势。大体上来说,英美等国家的女性结婚后是否改从夫姓,是可以由女性自行决定的。

现代西方社会,从事演艺界的女性大多数在结婚后都不会随丈夫姓氏,一线女歌手几乎全都不从夫姓,即便是不出名的演职人员也多有不从夫姓者。此外、律师、法官、教授、科学家、作家、医生、父系祖先显赫的女政客等有公认成就的女性,都有很大比例的结婚后不从夫姓者。自1960年代末女权主义兴起后,欧美国家每年有近15%-20%的新婚女性选择不随丈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姓氏。现代美国和欧洲,也已有数量虽少但比以前有所增加的男性决定放弃自己的姓随妻子姓。

日本法律不承认夫妻异姓的婚姻为合法婚姻。有部分日本人支持夫妻异姓的婚姻合法化。

中国大陆、朝鲜、韩国、越南法律规定夫妻除非结婚前原本就同姓,否则结婚后不能改动成同一姓氏,必须保持夫妻异姓。在中国香港地区,大多数女性在结婚后都不会随丈夫姓氏,在香港身份证上,夫妻拥有各自的姓氏,但允许冠夫姓。部分任职政府高层官员的女性会冠夫姓,源自港英时代早期的不成文规定,但自从1970年代女权运动进入香港以后,冠夫姓已经在公务员体系,甚至是社会中渐淡出,反映女性社会地位的进步。

前苏联和俄罗斯虽鼓励妻子结婚后不随丈夫姓,但并不强制禁止妻子结婚后从夫姓。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夫妻是同一姓氏的美国和欧洲,却要比大部分夫妻不是同一姓氏的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女性结婚后继续工作率要高,所以人们很难将是否从夫姓作为判断一个国家女性社会地位的绝对标准。

在某些国家的管辖权(Jurisdictions)中,妻子的姓氏会自动转变为丈夫的姓氏以保其法律上的合法地位。现在女士可以容易地更改她的婚后姓名,而这个改变不再违宪。在某些地方,民事诉讼案及宪法的更改使得男士亦可以容易地更改婚后姓名,例如在英属哥伦比亚。

曾经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而用婚前姓氏的女士,即使在婚后,她们亦不会从夫姓,以保持其䜣旧著作对学术界所作出的贡献。这个惯例在女医生、女律师事务所及其它专业也很重要。

反扑与争议

参见:反女权主义运动

20世纪70年代末,反女权初现端倪,80年代初,本质主义意识形态已经入主美国白宫,80年代中期,反女权进入大众文化视野。新右派领袖最先抛出了反攻的中心论点:妇女平等应为妇女乃至社会的不幸负责。新右派妇女组织不遗余力地反对女权主义,反女权的声音还来自知识分子群体。

新右派的立场是:赞赏家庭价值,反对堕胎,反对妇女解放,反对非传统家庭,反对青少年性活动,反对福利国家政策,反对社会主义。其中最主要的目标是反对女性主义和女同性恋

到了80年代,在美国是保守的里根政府上台,在英国是保守的撒切尔夫人执政,女权主义的乐观主义情绪退潮,回复到男女不平等的状态。女权运动在80年代以后进入低潮,西方各国出现反女权主义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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